别说野猪,给楚俞扔一坨腐肉,他也能面不改色吃下去。
何况是野猪心脏。
楚俞趴伏在地,两只爪爪抱住心脏,龇牙咬开一个洞,里头的热血涓涓冒了出来,他风卷残云舔了几口,就狼吞虎咽吃了起来。
瘪瘪的狗肚皮像充气了的篮球慢慢鼓胀了起来。
柏沅清吃完,又把肾脏扯出来丢给了楚俞,然后狼群一拥而上开始分食剩下的野猪。
为了找楚俞,狼群也好几天没开荤了,所幸这头野猪大,足够六狼一狗分食,吃到最后还剩了些难吃的部位。
楚俞吃饱了总算有了力气,尾巴也开始摇了起来。
清理完身上血迹,狼群便加快脚步往回走。
楚俞脚脚受了伤,哪怕跑起来也落后狼群大半截,柏沅清回头,看着可怜巴巴紧紧跟着他们的楚俞,等楚俞快走近了,然后前爪慢慢弯曲,趴下了身体。
楚俞一怔:……柏沅清这个举动之于他再熟悉不过,半年多以前,他常常被柏沅清背着跨江渡海,翻山越岭。
可以说,从西岭山到茵斯兰,楚俞没走过几十公里路。
那样的日子简直不要太爽歪歪,和现代白领似的,出行有车,回家有饭,睡觉有房,大马路上横着走,人生追求不过如此。
不过,随着楚俞一天天长大,柏沅清就很少给他清理毛毛,背着他赶路了。
现在又……见楚俞一动不动,柏沅清忍不住张开嘴,叼住楚俞的后颈皮,小东西已经不似小时候那么轻了,需要点费力气才拖得动。
柏沅清“嗷”
了一声:快上来。
楚俞:……楚俞多少能理解到柏沅清背他的含义,不是嫌弃他走得慢,耽误路程,而是担心他的jio。
楚俞眨眨眼,柏沅清又催促了他一下,他才慢慢趴到了柏沅清背上,像小时候那样用爪爪抱住他的脖颈,埋进熟悉的毛毛里,闻到熟悉的气味,心里一时又暖有愧疚。
……这就是狼的味道吗?和他身上的好像没什么两样。
楚俞埋了会儿脸疼,便抬起肿脸蛋子,看着走在前面的狼群,不由想他们是一群狼又如何呢?沅清哥哥是不是狼关系又有多大呢?如果不是柏沅清他们,他早在西岭山就死了。
可能没有他们,这次他都回不到茵斯兰了。
楚俞轻轻地“呜咽”
一声,无比感伤:沅清哥哥~柏沅清:?楚俞没再说话,只抱着柏沅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郎君金榜题名,糟糠妻被骗下堂。天灾人祸频频,下堂妇死得凄凉。重生归来,她不仅要踹渣夫夺家产,还要在天灾荒年,广积粮高筑墙,过上悠闲好日子...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大胆开个预收穿成病弱反派的未婚妻以下是本文文案穿成男主无c文中不配拥有姓名的反派病弱同桌,身娇体弱一步三喘的覃莳得到了一个学习系统。努力学习可续命,可惜系统十分抠门,覃莳头悬梁锥刺股却依...
世界被拯救了。因为我需要一个地方发表文章。...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