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安轻夏双手握着刀,刀尖正对准他自己的咽喉,后仰着冷笑看他,那眼神阴恻恻的,像是在说,只要你敢动手,我就敢自杀。
鸿钧只能收手,随后心口结结实实地挨了他一刀。
刀入肉三分,淌出的血瞬间晕染白衬衫。
血珠顺着手臂滴落,堪堪落到地面,就一下子被土壤吸收,霎时周围的红光便更亮了些,同样意味着阵法的力量也在增强。
他驱使法术止血,却发现这血根本止不住。
“是不是很惊讶?”
安轻夏的手掌沿着刀把转了个圈,“因为它根本就不是刀,而是这巨树的枝蔓。”
鸿钧眉头一蹙,“木灵珠?”
“你到现在才发现么?看来迟钝了不少。”
安轻夏又是一笑,转头看巨树,“说起来,还真得谢谢他。
没想到他竟然随身携带土灵珠,倒是助了个大力。”
土灵珠、木灵珠相生又相克,互相牵制,然牵制的前提是力量,力量的来源是天地,是鸿钧自身,眼下又架起个阵法,真真就是关上门来放他的血。
他的力量无穷无尽,就像这天地永不塌陷,此消彼长,眼见对面的巨树逐渐壮大,枝叶擎天。
而吊在树上的安轻夏随风摇了几下,人本就瘦,上身穿白,远远一看,真就像是个纸片人在摇荡。
至于眼前这个黑衣安轻夏则是抱胸靠在树前看鸿钧放血,感受身上不断增强的力量,脸上始终挂着一抹似是而非的笑。
只要天地还在,鸿钧就不会倒下,两颗灵珠就能一直从他身上汲取能量,继而扩大阵法的功效。
到最后,别说众神,连天地都要礼让三分。
枝蔓在身,这些念头全然传送到鸿钧那儿,即便他从一开始就都能听见。
他冷笑,“邪魔歪道,不过猖狂一时尔。”
“纵使是邪魔歪道,也是你亲手培养出来的。”
言毕,黑衣安轻夏放声大笑。
鸿钧又道,“你的目的是本座,他只是个凡人,放他走罢。”
“凡人?你当我还是未开蒙的无知草木么?哪个凡人手里会持有天地至宝土灵珠?况且,我听到传闻,他是天降下来的神,是你的人罢。”
“是又如何?”
黑衣安轻夏道,“可他恨你,鸿钧。
想必你早就看出来了,我是他恨意的化身。
别用这样怜悯的眼神看我,我看够了!”
他伸手就要打对方的脸,指头还没碰到人,就被一阵强力弹回,跌倒在地,后背狠狠撞到树上。
他龇牙咧嘴一番,想到什么,又扯出先前那张牙舞爪的笑脸,“你尽管发狠,反正这身躯是他的,到时疼的也只会是他。”
鸿钧抬眼,只见吊着的人脸色苍白,额上滚着豆大的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郎君金榜题名,糟糠妻被骗下堂。天灾人祸频频,下堂妇死得凄凉。重生归来,她不仅要踹渣夫夺家产,还要在天灾荒年,广积粮高筑墙,过上悠闲好日子...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大胆开个预收穿成病弱反派的未婚妻以下是本文文案穿成男主无c文中不配拥有姓名的反派病弱同桌,身娇体弱一步三喘的覃莳得到了一个学习系统。努力学习可续命,可惜系统十分抠门,覃莳头悬梁锥刺股却依...
世界被拯救了。因为我需要一个地方发表文章。...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