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级酒店。
光彩耀目的璀璨灯光下,站着一对西装白纱的新人,沈居念脚踩一双十公分的水晶鞋,与眼前这戴墨镜的装逼男冷绝站了足足近半个小时。
“好,让我们一起祝愿冷绝先生,沈居念小姐,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做作的司仪终于结束了这场毫无幸福可言的婚礼。
——她和冷大少的婚礼。
但她是被逼的!
一个月前,她家那挨千刀的父亲沈公晨带人从幼儿园掳走了她的小宝,提出让她替沈姗姗嫁到令人闻风丧胆的豪门冷家。
还特地强调,不照做,那就等着撕票!
撕你大爷啊,对一个毫无缚鸡之力的小屁孩下手,真是坏透了!
下了台,沈居念踮着脚尖匆忙的返回贵宾室。
合上门,趁着四下无人,沈居念立刻撩起冗长的裙摆,脱掉高跟鞋,打算好好的给自己肿起的后脚跟按按摩,包厢大门就在这时被人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只……
一只狗?
还是条体型硕大的暖男金毛。
正当沈居念蒙圈之时,冷绝高大挺拔的身影就出现在眼前。
他结个婚怎么……
怎么还带只狗?
他养的宠物?
“飞鸟,趴下。”
男人清冽的声音响起,像是微风吹起的风铃声,太撩人了!
仔细看看,这男人除了带个墨镜爱装逼之外,那浑身散发出的高冷矜贵气质确实甩出屌丝一大截。
不!
屌丝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这男人虽看不见眸子,但俊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特别是那一身令人舔屏的身材,简直就是人间极品男!
包厢此刻就只有他们两,气氛颇有些尴尬,沈居念特地挺直身板,轻轻的咳了几下,刻意装成大家闺秀沈姗姗那嗲死人不偿命的恶心声。
“冷……冷先生,这是你养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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