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吃了,快快加完快快走——你要先自己回去么?”
“你9点能走么?”
“能,肯定能,不能也能。”
荀锋道:“那我回去干什么?去剧院随便看点儿什么,看完一起回去呗。”
“我就知道。”
马乐想了想,“那你先看,看之前告诉我你看啥,我看着时间差不多结束了去找你?”
“行。”
荀锋也没吃晚饭,到楼下随便喝了点酒就往大会堂去。
这栋建筑历史悠久,早在殖民时期就承接各类音乐演出。
虽然后来修建了更大更新的音乐厅,
但一些不错的室内乐演出还是会选择这里。
且它离朝魏的两栋办公楼不远,如果荀锋在h市,晚上没什么事还是会去听一场再回去,跟睡前喝点儿酒没什么区别。
往大会堂走的路是整个cbd最热闹的一条,穿过灯火通明的风水杀阵,穿过顶顶作响的电车道,也穿过渐次蒙上招租广告布的商铺。
城市的新生繁盛是几个月间就能见到的,死亡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些长到要一代人才能见证。
荀锋仍然记得他小时候这里的样子。
那时候街上的人穿宽垫肩的西装,头发不分男女,都梳得蓬起,态度也差,脾气也急,慢走一步损失十万的感觉,现在倒不是这样,更像是一种单纯不爽,满眼里“连你也搞我”
的忿恚。
当年朝魏还没有自己的办公楼,而是在洋行的大楼里租了六层办公室。
同父异母的大哥已经在帮父亲做事,他不喜欢开车,老骑一辆相当酷炫的摩托车,沿着海边高速飙到公司楼下,回到办公室里再换回西装,人模人样地出去当能说爱笑八面玲珑的小荀先生。
那时候荀锋常和朋友相约去赤棉路上的体育馆打壁球,便要哥哥绕道送他先上山,再去公司上班。
大哥从来也没有二话,还给他买了一个专属的小号头盔。
他做哥哥是称职的,从没拿我当“同事”
,只拿我作弟弟,这我也不如他。
荀锋一向承认。
体育馆斜对面是教堂,再旁边是市政厅。
有次他打完球,大哥也忙完了,穿着西装骑着摩托来接他,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下坡时教堂钟声响了,市政厅里也有人欢呼,大哥便又开玩笑,说什么“新旧婚礼打擂台,谁能把谁打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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