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根本不在乎维茨今晚会不会挂掉,再也见不到活在照片里的那个女孩子。
我只是突然很想单枪匹马冲进酒吧,将原本要死在维茨手上的生命夺过来。
或许以前的我就是叙拉古独狼文化的狂热信徒,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我一个人可以围殴他们全部。
我可以用我的力量一口气杀光屋子里所有人。
我直接了当走进酒吧,这种随性的步伐连酒保都懒得多看我一眼。
绕开地上乱七八糟的酒瓶和挖矿工具一共花了十秒,靠着眼神四处漂移,我快判断出目标现在不在大厅。
那他要么在厕所呕吐,要么在包厢干事。
附带一提,大概是真的很缺劳动力的缘故,雷姆必拓的兔子都有一家生十个八个的传统艺能。
越生越穷,越穷越生。
当上矿工,挣钱养家,然后染上矿石病,更卖力的挖矿,买药,直到再也没力气下矿。
最终曝尸荒野。
整个过程完美闭环了。
厕所这个选项很快被守在包厢门口看守的熊哥排除,很好,他手臂上的刺青是萨卡兹大巫师常用来祈祷祝福的图腾。
他有着像熊一样相当魁梧的身材,明显到一眼就知道他是被派来给那玩意当保镖的。
几天前兔爷声称找到了双倍矿脉,同时市面上开始流通与以往完全不同的高纯度合成玉。
合效率三倍增长。
自以为掌握筹码的兔爷开始漫天要价,有人如他所愿妥协了,但偏偏也有人不愿惯着他,准备直接买走他的命。
见我靠近,熊哥直接伸手就要过来拦人,我立即举手示意,在他放松警惕接触我的瞬间悄无声息将他的引入无限的长梦。
随后我很自然将沉甸甸的他拖入厕所,塞进隔板间,脱了裤子放在马桶垫上,并利用小机关从里面反锁。
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思考过自己为什么能如此熟练的一气呵成,肯定是“前世”
的我训练有素。
剩下的就是目标。
包厢里果然就是兔爷。
酩酊大醉,空气里的味道告知我他们已经完事。
但我猜错了一点,他和另外两个肌肉男似乎除了喝酒并没有干多余的事,三个人光着膀子躺在一张床上呼呼大睡。
昏暗的房间内一片混乱,地上有几滩呕吐物,还有……嗯……还是赶紧完事走人吧。
如我所愿,他们三个人一起快快上了路,主打一个互相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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