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若梅和谁好,和你有什么关系?又换不了银子,这么敬业干什么?”
“不给钱的敬业才是真敬业啊,你不能这么物质!
小麦,你就开开金口嘛。”
我哼了一声,“要让我提供她的信息,可以啊。
十万块一条,这就是我的价码。
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真是的。”
小缪在不满意中挂了电话。
如果说,我现在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那就是进了娱乐圈。
只要是同一个地球上的人,就不可能不碰头。
我进社伊始,那时的凌若梅还不是大红,我也没什么这圈子的意识,有一天,我俩去吃麻辣烫(天晓得,我们到底有多么学生气),刚好碰上我同事。
结果十分不巧,她在结账的地方遇上了凌若梅,试探性地叫了一声,凌若梅没防备就答应了,再一看,这人并不认识,凌若梅拉着我就走。
我正低头在包里翻纸巾,听见有人喊“小麦”
,我抬头,这么着被人发现。
于是,凌若梅成了怎么也绕不开的问题。
我不写,但我不能管住我们社别的同事不写。
有时同事搞得独家新闻,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和凌若梅解释。
不是我,真不是我。
我从来没有透露过一点信息。
我第一次和凌若梅解释的时候,她哈哈笑,“没事,”
她说,“小麦,如果我对你连这点儿信任都没有,那我们何必认识这么久?”
我那莫名的愧疚就在她的笑容中得到化解。
但有些时候还是很尴尬,因为有些事情实在是知道的人不太多。
我对我的职业充满抵触,很大一部分就是这个原因。
我讨厌这个工作,因为它写我的朋友,也让我时时有负罪感。
眼前也一样。
我既伤心于这个新闻,又在心里不安。
作者有话要说:哎,我快让这两人给闷死了,快让这两人憋得我想去写个巨雷的文了,像《暗色》那种的。
☆、第六章年华是你用来去爱一个人的(一)
在肯德基的引诱下,我啃了自烧伤后的第一只鸡腿儿。
当然,有第一只就有第二只,两只下肚,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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