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让他平生首次受到屈辱的罪魁祸首!
!
这个险些让他断送了性命,不得不狼狈奔逃,在属下之中威严无存的对手!
!
居然是他!
!
“不错,郡王……不,逆贼李谌,许久不见了。”
年轻人取下面具,露出一张俊美的脸庞。
已经过去了五六年,他却仿佛从未被时光侵袭,而是经过岁月雕琢,变得更加风采独特,令人见而忘俗。
那时候尚且略有几分青涩的王补阙,而今已然是服紫的镇边大都督,谈笑之间,便有数千数万尸首倒下,鲜血横流。
相形之下,那个时候手握重兵、英姿飒爽的胜州大都督河间郡王,而今却似是衰老了二十载,衣着装扮与高句丽平民无异,浑身上下仅仅只余几分上位者的威严。
六年的漂泊不定,苦楚煎熬,令他华发丛生。
原本不过是三十余岁的年纪,而今却犹如五六十岁的老叟一般。
新仇旧恨齐聚,李谌拔刀而出,高呼着冲了上去:“儿郎们!
杀了此獠!
!
为孤一雪心头之恨!
!”
若是不杀了此人,他心中永远都梗着一根刺,便是死了也拔不去。
更何况,擒贼先擒王,要想破他们设下的合围计策,唯有杀其主将了!
!
他的亲信们毫不迟疑地紧跟其后,唯有嫡次子呆呆地立在原地,忽然喃喃道:“为何会如此……原本我也该过着这样的日子……我也该……”
作为宗室郡王之子,他也本该如此玉树临风,从容自若,而不是如鼠辈一般四处逃窜,甚至比那些有田有地有家的平民还不如。
当年父亲谋逆举事时,他不过十一二岁,只想着自己日后会是太子,根本从未想过失败之后将会过着这样的日子。
若是以后都须得这么活着,还不如被抓住,然后流放千里……至少不需要随时随地都担心被人捉拿……
顷刻间,一颗头颅从他面前飞了出去,双眼大瞠,死不瞑目。
紧接着,温热的鲜血溅了他满脸,眼前倒下了一具又一具尸首。
王都督不过是杀了逆王,割下了他的首级。
余者便由早已埋伏好的兵士们用箭雨对付了,若有欲冲出去的,则另有兵士专门负责补刀刺杀。
半个时辰之后,两三百逆贼也被杀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完全呆怔住的河间郡王次子。
“将他捆了,割了首级计功,咱们回营地去。”
回到营中,王大都督遂拿了将士们特地挑出来给他留下的靺鞨珍宝。
然而,他却瞧也不瞧里头红灿灿的宝石项链,而是用装珍宝的檀木盒,将逆王李谌的首级放了进去,又堆了不少香料防腐。
之后,他抬首看了看天候:“已经是仲秋了,应当能多存些时日。
你们便八百里加急,将这个盒子送回府去罢。”
说此话时,他满脸皆是温柔之色:“他应当会喜欢这个礼物罢。”
李谌一直是他们的心腹大患,而今总算是杀干净了,也不必再担忧他什么时候又冒出来搅弄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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