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是呆立一旁的警察2号拿起桌上一叠报告,开始介绍案情:
“我们在昨天上午10:30分接到报案,女死者喝了有毒的果汁而毒发身亡。
当时有两个目击者,一个是死者的好友,另一个是死者的丈夫。”
说着向男子瞟了一眼,见他已由悲痛欲绝变成失魂落魄,目光呆滞地跪在那里,动也不动。
大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原来这就是昨天局里传得沸沸扬扬的案子。
好像死者不久前继承了大笔遗产。
所以几乎全世界的人都把她丈夫定为第一嫌疑人。
推断来一切合理,只差作案手法和证据。
而证人的证词又非常令人失望地对嫌疑人大大有利。
大凡没头脑又自诩名侦探的人们皆爱翻开侦探小说套用公式。
想想看,丈夫、富有的妻子、妻子的女友,多么熟悉的模式!
除了丈夫图谋财产,另有新欢(即妻子的女友),联合新欢杀掉原配之外,怎么会有第二种可能性?于是昨天大家讨论的一致结果是:证人作伪证。
如果案子是这么破的,那当警察容易了。
随便假设一个有关人士是凶手,凡有利于凶手的证词是伪证,作伪证的人是共犯,与凶手一起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多么彻底地做到了“决不放过一个坏人”
!
大人毕竟不是等闲之辈,也认为这样过于儿戏。
他虽年龄日长,可决没有忘记刚离开警校时的踌躇满志。
当时警校的同学一个赛一个有远大志向,全部自称“和福尔摩斯平起平坐”
,但是这种理想在当年的他眼中根本不算什么。
他的志向是“气得福尔摩斯口吐鲜血”
。
到了工作岗位,几个案子下来,拿自己的成绩与侦探小说比较,发现吐血的总是自己。
于是开始偏激地全盘否定侦探小说,理由是书中的侦探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但是一碰到可以显示自己侦探才能的机会,就忘了这观点,直到碰了钉子才会再想起来。
虽是屡败,但是屡战,勇气着实可嘉。
这次的事件再一次沸腾了他的侦探血液。
如果他能在没见到现场的情况下,只听人描述案情,就能把困扰全局一整天的案子解决的话……他似乎已经听到大家赞不绝口地拿他和书中侦探相提并论了。
人总是对永远不可能得到的东西格外向往的。
他授意下属继续说。
“我们怀疑死者的丈夫,所以昨天把他带回局里,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承认。”
他明白手下们又想用惯用的疲劳战术来打垮对手,但对手显然狡猾到不是疲劳战术可以打垮的。
“我要听原版的证词。”
要使破案过程更风光一些,就一定要听原汁原味的证词。
从头思考才帅。
警察2号又拿起一叠报告纸:
“死者女友的证词:
早上我接到她的电话,说新搬的家已经装修好了,邀我去做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假如你的老公每月给你六万零花钱,除了不能出轨以外,你爱干嘛干嘛,但相应的他成天不回家,回家也是对你爱搭不理,你愿意吗米优对此表示,她非常愿意在一个不结婚不生育就得坐牢的星球,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
预收文六零年代先婚后爱原来我是偏执大佬的白月光当玄学大佬穿成豪门假千金戳专栏求收藏下面是本文文案偏执糙汉vs软甜娇娘在村里穷的叮当响的肖卫国,突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比村花还好看的...
génér作者南北逐风嬉笑怒骂满堂彩,说学逗唱百态生。人生苦短,各位客官不如听听相声,找找乐子吧其实就是一个混世魔王妖孽逗哏攻死气白赖追到高冷慢热毒舌学霸捧哏受然后一起说相声的欢乐小白故事。...
陆大强在旁人眼里是个泼皮无赖,婆娘跑了之后独自抚养儿子长大,儿子很争气长大后开创了一番自己的事业,但是很气愤的事,儿子一直不结婚,而且心里眼里都是他的死对头,把对方当亲爹一样待。老头儿怎么忍得了战...
...
接档文女主靠金手指横行七零穿书本文文案田明依作为一个有前世记忆的娃娃,唯一的庆幸就是,幸亏她穿越的是平行世界的六十年代,不然她真得崩溃。幸福的日子没过几年,就发现她堂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