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沈雪很清楚,司徒行是酒后吐真言的典犯。
这个男人,平日里一向隐藏的很好。
一旦喝醉了,就会现出如小孩子一样的萌态,有问必答,从不说谎。
坐在他身侧,任他把自己的手臂当枕头,沈雪只是侧脸注视着沉睡的男人,静静地看着他。
男人的侧脸在大红的床单上,显得格外地莹润。
那是一张很精致的脸,桃花眼眼角微扬,既然是这样睡着,依旧帅气迷人。
帮他轻轻地拨拨额侧的短发,沈雪侧过身子,轻轻地吻了吻他的侧脸。
“老公……我很开心,把那一次留给了你!”
虽然开始时,只是一次意外,但是……她收获的却是一次真真正正地爱情。
人家都说傻人有傻福,沈雪觉得,自己肯定就是那个有傻福的傻人,才能捡到这么一个好老公。
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套着一枚钻戒。
那是他们领证的那天,司徒行送给他的,是她在商场里挑得钻最大,造型最俗的一个。
当时是因为以为他要送给别人,她才故意挑这种土豪式的戒指。
哪想到,后来这枚戒指最后会戴上她的手指。
如果真正让她挑婚戒,她肯定不会挑这样的款式,会选更精致、更创意、更特别的。
“虽然俗了点,不过……”
沈雪抬起右手手掌,注视着指上的戒指,轻扬唇角,“还是挺好看的吗?!”
也许这就像是她和司徒行的爱情。
没有太多浪漫,从最开始,他们一起过得就是柴米油盐的日子……
可以煮两袋方袋面就是一顿宵夜,也可以一起去坐在路边小店里撸串喝啤酒,用最俗的戒指来约定爱情,用最土豪的方式来让所有人见证幸福……
没有楚笑晨与洛峻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也不像郑雨泽和官琳那样文艺纠结……
可是谁又说得好呢?
这世间的爱情,原本就有千百种样子。
就像她们家老公说的,婚是自己的,幸福不幸福从来不需要别人评说。
她坚信。
那个可以陪着她吃方便面吃路边小店羊肉串的男人……
那个会为了捡一枚戒指跳到下水沟里弄得满身臭泥的男人……
一定会和她一起走下去,就像她的父亲和母亲一样,也许会磕磕碰碰,也许会拌嘴吵架……却始终谁也离不开谁!
这才是……属于她的幸福。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辛佟重生前有过一段芯痛的特殊经历。在IPO前夕,亿万富翁的公司因为缺少车规级芯片倒闭了,他不得不卖掉老家越州的别墅遣散工人,在经过钱塘江的时候,想起了父亲让他做一个时代弄潮儿的事,去看大潮,结果被潮水吞没了。重生之后,他从亿万富翁变成了穷鬼,从学霸变成了复读三届落榜自杀的学渣,还好前一世的经验和智慧在这一世都得到了承继。复读无望,少年跟着发小姜华来得了四大一线城市之首的沪州淘金。上一辈子缺芯的恨,这一辈子一定要昭雪,少年立志要在芯片行业干出一番成绩出来。习惯了被人仰视的岁月,能够接受被人鄙视的现实吗?本书又名芯片,就那么一回事本书又名曾经芯痛本书又名坏了,没芯片了本书QQ群68590025,有空过来坐一坐!...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
慢火清炖港综世界,火候要够味道得足。周文强。他是差人中的神话,他是商界传奇,他是改变了一个时代的巨人雷洛如果不是强哥,我至今还只是一个懵懂的小差佬啦,我知现在有很多人叫我洛哥,可无论我如...
我的室友很不对劲。她每天总是晚出早归,偶尔还夜不归宿,每次出门手里都提着一个箱子。我怀疑她在干违法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