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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将周遭仔细走过一圈的*,来到了摩根的身旁。
“那边的树干上有绳子与滑轮使用的痕迹。”
*:“而另外一边发现的用来盛放助燃剂的塑料桶仍然留在原地,不过,鉴证人员在上面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的证据。”
摩根开口:“罪犯想要把受害人带到这里,一定是通过了某种交通工具,而看林区外面的路况,也许除了汽车之外,摩托车似乎也不能够立即排除。”
*:“的确,行刑架和木柴都是从这里直接取得的,根据警方的报告,就在这片空地的不远处,他们发现了应该是罪犯所用木材的砍伐地。
这样的话,他只需要提前将绳子、助燃剂和其它小工具带到这里就可以了,如果这样的话,摩托车在理论上也是可以的。”
摩根同意*的观点:“没错,而且跟汽车比较起来,摩托车更不显眼。
毕竟,如果罪犯想要熟悉这里的话,一定事先来过多次到这里踩点,就算这里再人迹罕至,一辆车往来多次的话,还是会有被人发现的可能性的。
对方行事如此严谨,应该不会让自己犯这种错误才对。”
*:“但是根据警局的报告,因为之前下了场雨,所以几乎所有有价值的线索都被破坏殆尽了,之前鉴证人员似乎在这里也没有找到太多有价值的东西。”
“不过,多亏这场雨的福,这个火刑现场却保留了大概的样貌。”
摩根沿着木柴灰烬中央的小道上前几步,来到了距离行刑架不算很远的对面。
眼前的一景一物,彩色的画面如被水洗一般掠去了颜色,透射出一片黑白,时间开始闪回,一切就像老旧的放映机,随着摩根的场景模拟,一幕幕黑白的画面在众人的脑海中显现出来。
罪犯在第一现场处折磨完受害人并取得自己想要的结果后,用某种方式将受害人弄昏,随后将昏迷的受害人搬运到自己的交通工具上,然后利用浓密夜色的掩映,通过不起眼的小路来到了这片人迹罕至的林区。
为了不出现受害人突然醒来并挣扎的情况,昏迷中的受害人都被罪犯用某种东西紧紧地捆住了手脚。
罪犯先将受害人拖下了已经藏好的交通工具,然后拖着受害人,从那条羊肠小径来到了这片空地。
这片空地早就已经被罪犯早一步布置好,就在空地的正中央,他搭起了一个木质的行刑架,并用大堆的木柴有层次的将行刑架围起,只留下一条供自己容易进出的小道,细心的他,甚至于在行刑架下搭了一个木梯,好让自己能够轻松的将受害人绑在行刑架上。
罪犯拖着受害人来到了行刑架下,借助木梯将受害人捆绑在了事先放倒的行刑架上。
然后,他利用那边不远处那粗壮的树干以及绳子和滑轮,将放倒的行刑架竖了起来,然后固定。
不过,这一切似乎并不容易,毕竟,虽然身为女性的受害人体重要比一般男人轻得多,可是,要想将一个昏迷中的人就这样连带着行刑架一起拉起,而不借助工具的帮助,只靠一两个人是完全不可能的。
从这里,应该可以判断出,罪犯应该是单人犯案,没有同伙,否则的话,他就不需要借助工具来实施这一切。
做完这一切后,受害人这时也许已经醒来,她发现自己被牢牢地捆在了行刑架上,而罪犯则正在将他早就准备好的助燃剂取出,仔细的浇在了行刑架周围的木柴上。
看着自己此刻所处的境地,绝望的受害人不顾自己的衰弱与伤势,开始大力的呼救,但是,因为这里环境的人迹罕至,让她的一切努力都变成了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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