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放弃,那么名为全郗的这个刺,就会永恒的扎在心间。
不动的话编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可是一动,便是疼痛的。
人就是这样的动物,往往有些时候,不是不能忍耐,而是不想忍耐。
如果我努力的想要抓住这个人的话,为什么不可以去抓住?靠近你才让我的心跳动的如此诡异,只有你,才能让金在中这样牵挂。
“。
。”
全郗只是楞楞的看着他,突然感觉到大脑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
四肢也开始无力起来。
该死,还是感冒了。
但全郗还是努力的想要说点什么,“收回去吧,把那些话,都收回去吧。
在中。”
努力的看着他,全郗的语气低沉。
在中倔强的看着他。
说道:“哥还记得吗?
呵呵,不,哥应该不记得了。”
“哥以为我不知道吗?那个时候,每次放在厨房,总是好像多出来的牛奶。
是希澈哥做的,哥以为我会这么想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喝牛奶的哥,居然刚好和希澈哥喜欢的一样。
明明应该是喜欢才花钱买那么多的,可是,却没有见哥喝过多少次。
不是很奇怪吗?
不管看到什么,见到谁,都冷漠的走开。
可是。
哥,是比谁都温柔的人啊。
不需要别人知道,不想要开口。
哥你,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想要那样的哥。
想要把哥,把那样的全郗哥留在身边,一天天的,越来越迫切。
金在中深深的看着全郗。
带着深沉而灼热的情感。
所以,怎么可能,忘记呢。
哥对我来说,是比痛苦,比快乐,更不可能失去的。
脚步踉跄了几下,全郗还是控制不住身体发出的警告,眼前猛的一黑,右手本能的抓住眼前能依靠的东西。
于是,在昏迷过去的那一秒,全郗右手放在在中的肩膀,感受到那人配合的低身靠过来似有些惊慌的样子,强忍住脑中的昏沉,在他耳际轻声吐出三个字
“在中啊。
。”
抱着怀中已然滚烫的身躯,听到那由全郗轻轻吐出的三个字,金在中在惊慌担忧之余,却只觉眼眶发热。
你看,谁能说这个人并不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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