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挑挑眉,并不在意女子话里的无礼,只是转过头,看着面前一袭红衣的女子,开门见山地问道:“朱绯,还未破阵?”
“当然啦!”
名为朱绯的红衣女子微微撅了撅嘴,千娇百媚地抱怨着,“蛊阵哪里是那么容易破的嘛。”
她正是当日在猎户家中的那个红衣女子。
“不容易,沐清风会随随便便地闯进去?”
未央瞥了她一眼,转过身,走进了厨房。
朱绯却没有跟进去,只是站在门外,用手指掩着鼻子,仿佛很嫌弃厨房的油烟味。
“哎呦,这话说的,奴家如何与那位小哥比嘛。
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位小哥可是为了红颜哪儿都敢闯,哎呦,还哪儿都能闯得来的人物呢。”
她说着,勾了勾头发,低低地笑了起来,“昆仑玄圃是怎么教出这种功夫当世少有的弟子的,哎呦,真是羡煞旁人了,弄得奴家都想去玄圃派拜师重造了呢!”
“沐清风不肯带你们进去?”
未央问着,用心地往锅里倒着砂糖。
“可不是。
怎么说都不肯,几步就把我们全甩下了,跟都跟不上,真是绝情呢。”
朱绯娇声抱怨着,“说到底,他这一身功夫能留着,还不是多亏奴家当时留了手。
此时却忘了往日温存,变得如此绝情。
啊,男人啊,就是这么不知道记恩,一个个伤得都是我们女人的心。”
她自顾自地编排着,她还掏出手帕来,装模作样地抹了抹眼泪。
当时,与锦衣交锋时,因为自断了手筋脚筋,沐清风的武功差点被锦衣身边的一个黑衣人所废。
而那个跟在锦衣身边的黑衣人正是朱绯。
未央听着朱绯的一通胡言乱语,没有接话,也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
往锅里倒了水,他将糖混水熬了几下,才忽然开口,喃喃自语道:“不算是女人……也就是个小丫头……”
朱绯见他这样,挑了挑眉,笑道:“哎呦,说起来,流夏妹妹这么乖,你还非要将她绑得严严的,真是狠心呢。”
小丫头活泼好动,没个消停的时候。
就是被锁在小屋子里也是一样,成天都竭力在锁链能触及的范围里上蹿下跳。
“……她乖,是因为她知道她逃不掉。”
未央顿了顿,道,“流夏不会做无谓的事。
所以,既然知道逃不掉,她就不会胡乱反抗。”
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所谓的大智若愚了。
未央说着,低着头,将红彤彤的山楂一粒一粒地串在木棍上,又道:“包括她不会杀我……也是一样。
她知道,她就是杀了我也救不了锦衣,所以她不会动手,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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