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絮没有爱过一个人,她却陪着绯真度过了朽木宅里阴冷寂寞的五年,因此,她懂得爱情是很艰辛的事情。
笑着拍拍她的肩,瑾絮很郑重地说:“我们不加入。
看她们还能耍什么花样?”
就算冲田是个人渣,可是阿絮,你的爱从始至终都无愧于任何人。
原城笑了,然后哭的稀里哗啦,终于,有一个人,愿意陪着她任性。
这是不是,真正的朋友了?一定是的。
这样死去,真的很幸福呢。
3、初见...
“阿瑾阿瑾,”
原城很喜欢飘在半空中打转转,“接下来我们要去图书馆,我是图书管理员,还有别班里的一个女孩子一起。
虽然这个社团很冷门,可是很自由,时间上也很宽松,一周去两次就可以。
这样就可以有更多机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了。”
其实她当初参加这个社团,真的是为了有更多时间去篮球部看冲田学长的比赛。
想到这里,原城又有些心伤,原来那个人也不是真心对自己好。
瑾絮听到“图书”
两字的时候,被噎了一下,现在自己在现世就是个半文盲,字都认不全,怎么管理图书?
“你以前成绩排第几名?”
瑾絮觉得这个很重要,万一原城成绩不错,自己考试可怎么办?
“班级前十,如果考试前不打工的话,差不多就能进前三名。”
原城点着下巴,很认真地想了想,“哦,我是孤儿,每个月有一笔补助金,会有人送到家里。
但是,有些时候并不宽裕,还是要出去打工的。
我现在在一家咖啡厅兼职,薪水还不错,每个周末去一天。
有时候店里忙,店主也会打电话通知晚上过去做一会儿工。”
瑾絮蔫了,人家在尸魂界好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自己有薪水不说,还能经常出去蹭吃蹭喝,什么时候缺过钱?就算缺了,也可以去敲诈大白小白,小日子从来都是有滋有味。
为毛到了现世姑娘我就成了打工一族?人家不要啊不要。
再说,咖啡厅什么的,据姑娘我这半年的观察,不就是给有钱人端茶上点心吗?姑娘我以前不说从没伺候过什么人,那简直就是人人争着伺候姑娘我啊!
(注:去大白家吃白食的时候)为毛一下子从小姐变丫鬟了呢?难道是得到实体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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