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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2页)

如果离他家远,就会选择抛弃尸体。”

——一个人犯了罪以后,出于掩盖事故和心虚的心理,他往往会选择遮掩作案的证据。

如果犯罪地点离家远,凶手比较放心警察查不到自己,会选择抛尸。

如果犯罪地点离家近的话,出于害怕等心理,凶手往往会把尸体掩埋起来或者碎尸,直接销毁证据。

顿了顿,林嘉推测道:“凶手把俄罗斯人的尸体抛进枯井内,和掩埋尸体的本质是一样的。

就是不想让人察觉尸体的所在。

而且事发地点离海那么近,凶手也没有选择把尸体抛进大海,也是害怕尸体腐烂膨胀后,会飘在海面上被渔船或者钓友发现……”

张闻涛点了点头,这是犯罪心理学的概念,他们一般调查抛尸案的时候,往往会根据这个特点锁定凶手家和抛尸地点的距离。

因此,林嘉得出了第一条结论:“这个凶手,或者说这一伙凶手,他们必定经常出没在案发地点,或者某个凶手的家就住在附近。”

说着,她的目光落在大连的城区图上:“正因为如此,他们要把尸体处理得悄无声息,要么碎尸,要么寻个最隐蔽的地方掩埋,连抛进大海都不安全。”

“有道理。”

张闻涛也顺着她的思路继续往下撸:“走私犯经常出没于苇子沟09号地区,凶手也可能住在苇子沟附近。

抛尸点那口井不是一般的隐蔽,周围全部是荒芜的灌木丛,抛尸者肯定熟悉当地的环境,才能寻觅到这么一个偏僻的地点。”

“队长……听说抛尸的那口井所在地,曾经是个学校操场?”

林嘉想起了宗卷里的记载。

“是。

那里曾经是一所工人子弟小学的操场,隶属于大连本地的一家国企。

十几年前,全国的工人子弟小学都合并到了公家学校去,所以那个小学和操场都荒掉了。”

张闻涛寻思道:“我们查案的时候,也曾怀疑过:抛尸者以前是这家学校的学生。”

林嘉点了点头,她忽然道:“队长,可不可以查一下,当年在这所小学上学的孩子,现在住在苇子沟附近的还有几个?”

张闻涛一下子惊醒了过来,对啊,可以把走私案和抛尸案合并起来联想——凶手如果是出自那所小学的某个走私人员的话,他有可能是在苇子沟附近走私运货时,杀害了俄罗斯大汉,然后觉得这个地方离家太近,所以把尸体掩埋进了荒郊野外的枯井中。

这么说的话……这个人很有可能有两个特点——

①在这所小学上过学,或者是子弟学校教职工的孩子。

②他家至今还在苇子沟附近。

第019章红白

不得不说,大连市公安局的办案效率是很高的——

经过一个晚上的筛选工作,配合目击者周先生提供的走私嫌疑人画像,警方很快锁定了3位符合条件的“嫌疑对象”

——他们都是苇子沟附近的居民,都曾在那所国企小学上过学,还曾是同一个班的学生。

除此之外,警方还发现一个小巧合:有个叫刘征昊的警员,他是这三个犯罪嫌疑人的小学同班同学,目前刘征昊就在大连市公安局下辖的苇子沟派出所工作。

因为这一层关联,刘征昊很快接到了上级的通知,辗转来到了市局刑侦大队协助破案。

当林嘉第一次见到刘征昊时,就发现他的神情十分紧张。

她这个人有个特点,凡事都要细细琢磨,才能剔除嫌疑。

所以她并没有因为刘征昊的警察身份,就放松对他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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