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纸条从来没有落款和日期,我都不知道这是他什么时候塞进来的。
我扯下纸条,合上柜门,出门右拐,给季金主留了条言约见面,琢磨着怎么从这磨人的金主手里骗来LOTUS全员的签名CD,还要是初回限量版的,从出道到现在所有的CD,附带季诗唇印的,当然后面这几条是我自己加的。
晚上季诗盘腿坐在床上,一张张地签名、盖唇印,签着签着印着印着忽然停下来,狐疑地睨着我:“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他了吧?”
“没,就是我一朋友。”
我老实回答。
季诗往后丢了CD,捧住我的脸,张开那张涂了荧光粉的嘴,深情地说:“宝贝,答应我,千万不能喜欢上他啊。”
咱俩不是包养关系吗,你这么紧张干嘛啊?我心里突突突的,又开始胡思乱想了,以为季诗会说“你喜欢上他我会伤心的”
,结果他给你来了一句
“你喜欢上他那我真是日了狗了。”
“……”
说谁是狗呢?你也不看看你这皱着眉头的样子,那才是活体的哈士奇,纯种的三把火!
养这不知不觉我作为JUST的成员出道也已经快一年了,和宇宙主唱也成功晋级到了恋人关系。
偶尔我还是会想念一下这个没能成为哥们的哥们,也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是不是还在做纪小姐的邮
小弟,是不是还那么二兮兮贱兮兮的,是不是还是季诗的脑残粉。
虽然他就这么在我的生命中销声匿迹了,但对他来说也不完全是一件坏事,至少他不用面对他的偶像其实一点都不刚强爷们,也半点都不纤细脆弱的事实。
他的偶像不单走音、路痴、胆小、逗比,还色欲熏心,四级不过……
不过我会照顾好他的偶像的,他走音的时候就装聋,他路痴的时候替他导航,打雷的时候帮他压惊,色欲熏心的时候鼓励他积极进取,英语不好我们就说日语……
“写什么呢?”
季诗冷不丁从我脖子后伸出个脑袋,吓我一跳。
我在写微博。
目立里:两年前的今天你送了我第一把伞,我还记得那是一把基佬紫色的雨伞,不管你在哪里,都祝你好运,也祝你找到真正值得你爱的人。
季诗在后面幽怨地道:“宝贝我吃醋。”
“行,咱们明天就去买一大缸。”
猫狼在我身后哈哈大笑着蹲了下去。
我关上电脑,听着猫狼的大笑,双手叉在脑后靠在椅子上,感慨万千。
暗恋这件小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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