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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以!
属下受不了那么高强度的工作。”
森首领四十岁但还是风韵犹存、徐老半娘(好像哪里不对),我为什么说这个?大概是因为他突然凑近我,我看到了他的长睫毛吧!
“到底是阿黛受不了那么高强度的工作还是更本不愿意带那个女孩。”
关键问题,我露出笑容:“其实都有点吧!
依我看那孩子压根已经没什么前途了,当然我是以黑手党的角度上来说。”
森首领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去试试,如果实在扶不上墙,就只当做异能力的容器来使用。”
我看向红叶大人所处的方向,森首领摊手表示:“红叶君分的了轻重。”
作者有话要说:
阿黛:听我扯
第33章奸细守则第三十三则:不听话的花朵,连看的必要都没有
“你说人死了会去哪里呢?”
我一下子从长椅上惊醒,扶着脑袋,晕乎晕乎的。
昨晚工作太久了,今天本来想拿着望远镜偷窥镜花和红叶大人,结果等着等着就躺在椅子上睡着了。
幸好没人认为我是流浪汉什么的,我打了个哈欠,拿起放在胸前的望远镜调整了一会,便开始偷窥,虽然猥琐归猥琐,但好歹也是为了任务。
总感觉我丢了什么,算了,有这种感觉又不是一天、两天了。
这场景简称为上不了台面的女婿见丈母娘,直到组合的人到来,我把望远镜扔到一边,随手翻开旁边的文件,组合的异能力者我不感兴趣,只要能获胜,这比什么都好。
一目十行的看完,根据发来的信息,现在该去逮小兔子了。
一只软软的兔子,明明可以变成狼,却放弃了变成狼的机会,是可悲还是可怜?
把文件扔进了垃圾桶里,在某处逮到了惊恐的镜花,看来红叶大人和镜花说了一些令人伤心的话。
镜花退后了几步:“你也是来带我回港口Mafia的吗?”
我走近镜花:“你也可以选择去警察那坐坐。”
一句话说完,我走近镜花,伸出手,摸住了镜花的头:“我提醒过镜花会有别人来接你的,倒不如现在和我回去,不管是人虎还是红叶大人,都不会打扰你。”
不知是谁的呼吸一窒,我抢先按住了镜花要拔刀的手:“你在杀人上的天赋确实不错,不过你才训练了几个月,就敢在这张牙舞爪。”
镜花在害怕,握着刀柄的手隐隐发抖:“黛小姐为什么要把我拉入黑暗,明明……我以前很喜欢黛小姐!”
“我也很喜欢镜花,我期望着镜花能变成强大的异能力者,但是镜花却和人虎一起跑走了,我稍微有一些些失望。”
我松开镜花的手,镜花转过头:“黛小姐认为……我会给别人带来不幸吗?”
少女鼓起勇气像我发问,我又露出了标准微笑:“不幸这种东西,只是人找的借口而已。”
我拔出镜花的刀,塞到了镜花的手上:“杀了我。”
镜花一愣,看着我,退后了好几步,最后扔掉了刀,用力摇头,笑容也掩盖不了我的失望,心肠太软了。
镜花应该毫不留情的拿刀在我的喉咙上划一个大口子,但是她放弃了,光明这种东西,需要的话自己创造就好了,为什么非要追逐呢?
“晚安,镜花。
希望下次见面,你能下狠心杀了我。”
晚安?!
明明是白天,镜花看着我离去的背影。
对我来说,镜花已经彻底没有训练的必要了,连死也是。
她不会杀了我,我看人几乎从来没有错过,如果镜花这次能挺过去,她会彻底身处光明之下。
我倚靠在墙上,拨通了电话:“首领,属下找到镜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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