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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煜的运动外套很大,穿在她身上几乎要遮到了她的膝盖,只剩细细白白的一截小腿在长椅上垂着。
领口也显得颇宽,她纵然将拉链拉到顶了,但还是能看得见深处瘦削白皙的锁骨。
但怎么说都总好过她只穿件吊带。
沈煜目光看过去,然后啧的一声又往别处撇开。
方灼撩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手不由自主的又将那件外套往下扯了扯,但是她越往下扯,领口部位就敞的越开,之后意识到又没扯了,将领口那里又往上拽了拽。
她没想到昨天叮叮当当一早上,搬来隔壁的邻居会是他。
沈煜当然更不知道。
严格说,在那晚雨夜之前,他压根就不认识她。
确切说,雨夜那天,他也不认识她。
姓甚名谁,叫什么,住在哪儿。
而且这里原本就是沈煜爷爷的产业,包括卖给方灼她姥姥的这所四合院,也都是沈家的产业。
沈煜出现在这里合情合理。
只是这些方灼不清楚。
沈煜居高临下就那样垂着眼睛看了眼她的脚,脚踝那里肿了,外边破了一层皮,往外边渗着血,渗血的周边还蹭上些脏污,灰扑扑的一片,有点惨。
他四周回转身看了看,最后往上看过房间卧室的位置,问她:“跌打损伤的药在哪放着?”
方灼坐在那跟个大小姐似的,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
了解沈煜的人都知道,因为他没有那些骄矜自傲的臭毛病,所以他最为看不惯的,就是这些颐指气使,在他面前当少爷、做大小姐的人。
这似乎跟他出身条件相悖,可又没多少人知道这是为什么。
大概性格使然,他就是这样子的人。
沈煜自然看的出来方灼家里条件也应该不错,从她的穿着,看人的目光神色,还有自信不畏的言谈举止。
沈煜盯着人看了两秒后,斜勾着唇角呵的一笑,手抄兜就转身冲大门边去了。
她不知道?搞得他会知道一样。
方灼着急了,诶的一声喊住人,“你......别走啊。”
她这样,至少得进屋里去吧?这人,起码救人救到底呀,“你把我送屋里去吧。”
“不是没药?”
沈煜转身看过去透着一丝不耐,口气破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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