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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股劲儿一松,整个人便失去了力气,往前一栽,晕了过去。
再度醒来的时候,她是被左肩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给弄醒的。
睁开眼,便看到金铃在给她上药。
伤口处已经涂了厚厚的一层金疮药粉,金铃还嫌不够似的,打算再给她来点。
林依依一下就恢复了意识,右手握住金铃那只倒药的手,“够了,不用再上了。”
这孩子,真不会过日子,就不会省着点下次再用?
“依依姐,你醒了?”
金铃的声音中充满了惊喜,将金疮药搁在一旁的杌子上,“你不知道,刚才我看你晕倒在院中的时候,都快要吓死了。
自从咱们干这桩生意以来,你还从未受过这么重的伤呢。
是不是昨晚的事儿,有些不顺利?”
“岂止是不顺利?简直就是碰到瘟神了。”
林依依回想起昨夜的事儿,是有一堆的话要吐槽,“我平生就没见过那么奇葩的人,自恋得好像全天下的人都要杀他一样。
说真的,要是有人出钱来我这买他的性命,我都想就算不顾规矩也要接这一单了。”
第3章献舞
林依依在道上做生意,给自己规定了太多的条条框框:非欺男霸女者不杀,非作奸犯科者不杀,非残害人命者不杀……
这么算下来,尽管她鲜少失手,也没怎么有买家找上门来。
这次她都恨不得要打破规矩了,可见是被气得狠了。
金铃在一旁听得愣愣点头,末了发出疑惑道:“可是依依姐,听你这么说,那人功夫远高于你,你能杀得了他吗?”
林依依:“……”
虽然是事实,可这也太打击人了。
“我就是过过嘴瘾。”
林依依有些丧气道,“算了,往后也遇不到那人了,还是先想办法完成手上这一单吧。”
其实陆文晋这一单,林依依并不是很想接。
陆文晋身为知府,要刺杀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杀他的酬金,就是上千上万两都不为过,可那雇主看起来窘迫得很,能够付得起的酬金只有五百两。
怎么看,这都不是划算的一笔。
之所以接下来,一方面是出于义愤之心,那陆文晋的官做得不地道,她看不惯其所做所为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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