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勤拦住他,严肃道:“你是什么人?闲杂人等不许入内!”
“X事务局凶杀一组。”
普勤怀疑地看了他好几遍,最后掀起黄线让他进去。
一进屋,恶臭扑鼻,他看到客厅里有一条大腿,还有一只脚。
苍蝇成群乱飞,甚至还看到蛆虫蠕动。
离门口最近的是那只腐烂的脚,严重变形分不出男女,几只苍蝇落在上面吸食腐肉。
林歇做了最糟的想象,但还是高估了自己的承受力。
他咬死后牙,堪堪将胃里翻涌上来的酸水压了回去。
“死了三天了,凶手是个有趣的家伙……”
高大男人从卧室走了出来,一米八多的身高,寸头,穿着白T恤和蓝色牛仔裤。
他手里拿着肉夹馍,粉红色的里脊肉从白饼中露出来,热气腾腾。
他说着话,又一口咬了上去。
“呕~”
林歇再也控制不住,转头冲出门去扶着肮脏破旧的扶手狂吐不止,差点把胃都吐出来。
普勤同情地看着他,不过并没有上前安抚他,新人都要经历这些,多吐几次就习惯了。
吃肉夹馍的男人摇晃出来,靠着扶手一边盯着他一边把最后一口肉夹馍吃进肚子。
林歇已经把酸水都吐完了,感觉到男人站在他旁边吃东西,他又干呕起来,实在一点东西都吐不出来了。
“林歇是吧,”
肉夹馍男人道,又自我介绍,“我是你的搭档周御庭。”
男人的声音带着磁性,有种调侃轻松和玩味的调调。
还给人一种强大的安心感觉。
周御庭,活着的传说,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情。
林歇摸出身上的纸巾,擦擦嘴角,然后才抬头看这个男人。
周御庭这个男人充满了原始的野性力量,在还没有看清他的脸时就能感觉到他身上强大的荷尔蒙气息。
就像盛夏的烈阳,热烈灿烂。
他长了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帅气逼人,但不修边幅,野里野气的。
“你好,我是林歇。”
林歇伸出手,看到自己戴了手套,迟疑之后,扯掉了手套。
那只手干净白皙细长,周御庭露出一丝痞笑,大大方方伸手握住,握得很紧,似乎在试探他的力量。
片刻后周御庭松了手。
“你有洁癖吧?”
他道,戏谑地盯着白色口罩上方露出的一双漂亮眼睛,“我忘记提醒你,我这只手刚才摸了尸体,不信你闻一下。”
林歇的脸色瞬间苍白,身体摇摇欲坠,那只握过手的手远远悬在半空。
周御庭不再理他,自顾自进了房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曦月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因为一场意外的车祸,绑定了系统,在不断的穿越之中,她帮着宿主完成了一个又一个心愿,只是那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自己。还有那个008,你可以给我安静一点吗不过既然...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我叫李明,我穿越到了异世界,还经历了仙人跳。算计我的那个人,叫萨琳娜,是哥哥艾伦的未婚妻,帝国现任元帅西里尔的女儿。我逃走了,开始了我的异世界生活。被通缉,被算计,被人瞧不起,一次次在生死之间徘徊。...
有一天,陈靖忽然发现自己能猜到彩票号码可以猜到股票涨跌可以猜到漂亮小姐姐有没有男朋友...
上辈子,她爱他如命,失去自我。一朝重生,她只想好好爱自己。胖她可以减肥懒她可以改谁知前世渣夫却步步为营,宠她宠到上天入地,无人能及的地步。顾知衡顾太太,过来,我们做点可以生孩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