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格斯给大家分发了黑色的防水背包和武器,背包里有夜视镜、光能手电筒、睡袋、水壶、信号弹、打火机、纸巾、压缩干粮、消毒剂、一捆结实的细绳和抗生素;武器包括弓箭、长刀、手枪、子弹、飞刀、手榴弹以及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枪支,隆狼说,这种威力巨大的枪叫做“来复枪”
,他在兵卫镇时曾用它练习打靶子。
显然,每个人根据各自的体能以及专长,分别获得不同的武器。
比如艾雨儿,她分到了手枪,因为她没有任何专长,手枪只能用来防身;而我,则分到了飞刀,可这种飞刀不像柳环为我打造的扑克飞刀,它笨重极了,我只能反复练习,才能完全掌握要诀。
背包和武器,这使我产生了身在竞杀场中的错觉,我们仍然在进行着祭灵仪式!
只不过,这一次,我一定要保护好我的同伴,我们不再自相残杀,而是结伴前行。
丁格斯说,我们要从边缘地带逃到外国,然后向联合国寻求帮助,向外界披露暴政;他甚至带着处决直播以及祭灵仪式的录像带,还有断货时期平民们苦苦挣扎时的悲愤影像。
“外界一直想深入了解这个该死的王国,可却没有机会,所以,我们就是机会,我们要让外界知道真相,要让外界知道世界上居然存在着这样的王国,这个该死的、充满罪恶的王国是文明世界里的最后一处污垢,经过世界大战后,人们无法容忍残暴和污垢……”
丁格斯用演讲的方式激励大家。
“可是,我们能做到吗?”
我私下问丁格斯;“你瞧,我们不过寥寥三十余人,自由军为什么不派一支军队来?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科技镇,去自由军的大本营?”
“青明小姐,这属于战术方面的问题,你能做的是服从命令!
况且,大本营并不安全,随时都有可能遭到空中袭击!”
他说;
“服从!
是服从你的命令?还是服从白寻野的命令?”
我指着站在一边的白寻野问;
“当然是我的命令,我是指挥官,他很重要,你也同样重要,所以你们只有服从我,才能安全逃离这该死的王国。”
他说,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过手中的平板电视。
“这些武器从哪里来?自由军肯定没有武器工厂!”
我颠着手中的飞刀问;
“武器来自武器镇,武器镇大部分平民早已私下加入了自由军,不然,你以为自由军军队是由谁组成?”
他问;
“你就不担心王室派人追杀我们?”
“边缘地带不受王室控制,那里的人们可以掩护我们,何况,泰天不会浪费人力追杀我们,他担心的是自由军,除非……”
他欲言又止,抬起头看了看我;
“除非什么?”
“除非二王子,他,对你穷追不舍!”
胸口隐隐作痛,像是被人打了一拳。
“追我?追我回去,然后杀了我?或是割去耳朵,变成奴隶?”
“谁知道呢!
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
感情!
它早已成为了我的奢望。
实验镇空空荡荡,就如空城一般,我们快步从实验镇穿过,前方不远处,就是实验镇的边界,同时,也是这个王国的边界,边界之外就是边缘地带,只要到达边缘地带,我们便可以得以暂时的安全。
实验镇的守卫被全部调去了王室城,只留下孤零零的监视探头,在破败的残砖瓦砾间迎风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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