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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节回现代又借钱(第2页)

至少于文秀是在意自己,并且很关心自己,当然也能真心的体谅自己。

于文秀出门跑了一天才回来,还好冰箱里有干粮。

从电梯到地下车库看到车上竟然有大大小小七八个箱子,刘澈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你把商店搬回家了,真的很伟大呀。

华夏的商业是需要女人的,因为女人带动着经济的发展,可以扩大产品的销售量。”

“贫嘴!”

于文秀在刘澈的嘴角轻轻的吻了一下。

跑了四次这才把所有的东西搬完,而于文秀则在翻看着刘澈的手工活,那是一套以梅兰竹菊为主题的笔筒,不由的称赞了一句:“老公你手艺越发的好了。”

刘澈原本想开玩笑说一句,自己就是一苦力,可这样的话当真说不出口。

所以刘澈问:“你买了什么?”

“女人用的东西,不算是什么禁品。

一会我自己把外装撕掉,就不用你劳神了。

到时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我们马上就没钱了。

所以你必须要有一个计划性,眼下咱们还需要在什么方面花钱的,要有一个详细的安排了。”

于文秀想到自己回到这个城市跟踪刘澈那一天。

三万多块呀,竟然一天就花光了。

于文秀当初还以为刘澈是一个没有计划性,作事不经大脑,花钱没有计划的笨蛋。

回想当时于文秀还考虑过,将来要把家里的财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上,可现在看来,给刘澈多少钱都不够花。

这时,刘澈在口袋里摸了摸,然后把一样东西扔了过去。

于文秀一伸手接住,凭手感是一块石头。

正准备说,刘澈你玩水泥发疯了吧,把一块石头装在口袋里。

可当把这块石头拿在手上的时候,于文秀的眼睛亮了。

正宗的鸽血红,看这块大小估计有四克拉,是一块没有经过打磨的原石。

打磨之后,至少也有二点几克拉,对于女人来说,这种东西杀伤力惊人。

“这个,给我?”

于文秀有些怀疑。

“开门!”

刘澈轻呼一声,然后指了指门。

于文秀带着期待,感觉心跳都要停止了,一步步的走到门口。

竟然真的出来了,外面是楼道,而不是铁岭城的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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