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婉连着三天都去看了演出,感受着现场狂躁的氛围,似乎所有的烦恼都随着尖叫声宣泄了出来。
实在太喜欢摇滚,也太崇拜陈志钧。
她一向疯狂又大胆,不像别的小迷妹只敢在台下远远的看着。
在乐队演出的最后一天,喻婉主动跑上了台,给陈志钧献了花。
演出结束后,她还在门口守着,守到了后半夜乐队离开,她兴冲冲跑上前对陈志钧说:“陈老师,您好,我特别喜欢您,特别喜欢摇滚,您能收我为徒吗?”
其实当时喻婉也只是嗨上头了,一个冲动就找上了陈志钧,本身也没抱什么希望,甚至还觉得陈志钧会把她当成什么疯狂脑残粉,可出乎意料的是陈志钧对她笑了笑:“小妹妹,我记得你,这几天演出你都来了是吗?还在台下跟我一起弹吉他。
今天晚上送我花的也是你。”
“对,是我!”
“像你这么喜欢摇滚的小姑娘倒是不多见,我们相识也算是缘分。
这样吧,我后天在北城有演出,你要不要来北城,看我演出?如果你要去的话,你可以跟我一起。”
那时候喻婉才刚满17岁,叛逆厌世。
她的父母从来都不关心她,满心满眼只有她弟弟,她在家里就如同一个卑微可怜的寄居者。
她早就想逃离这个垃圾家庭,垃圾小县城。
所以当听到陈志钧这句话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跟随。
那个时候多单纯,一心只想着摆脱和逃离,因为偶像的邀请高兴得傻了眼,还以为自己的命运终于得到了转折点,更没有意识到陈志钧那句话的模棱两可。
她还以为陈志钧邀请她看演出,就真的打算收她为徒,教她音乐。
然而,并不是。
她带着一腔孤勇闯去了这个让多少人向往的北城。
走出小县城她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这么大,一座城市居然还能这般繁华。
她没有钱,只能想办法找地方兼职赚钱,正规单位肯定进不去,她还没成年。
只能去一些小餐馆打打零工,于是阴差阳错下她去了吴归家的餐馆。
她在餐馆一边打工一边抽空跑去看陈志钧演出,陈志钧也算是让她走了后门,每次看演出她都没给钱,有时候放假了陈志钧还会让她跟着乐队一起去商演,让她涨涨见识。
在喻婉的心目中,陈志钧不单单是偶像,更像是一个伯乐,一个老师。
带她开阔眼界,让她更深一步的了解摇滚乐。
他比她大十五岁,可以当叔叔的年纪,是她的长辈,他就算亲密的叫她婉婉也合乎情理。
可有一天,这个她一直当作长辈当作偶像的男人,借着教她创作的由头,约她去了他的工作室,她去的时候他已经喝醉了,对她动手动脚,然后将她压在身下,拼命撕扯她的衣服。
她只能撕心裂肺的尖叫,不停的挣扎。
他还试图劝她乖顺,哄诱道:“婉婉,我真的喜欢你,真的喜欢你,你跟了我,我绝对会对你好。”
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乐队其他成员回来了,看到这一幕之后拉开了陈志钧。
那一刻喻婉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世界观崩塌,一个平时看上去那么和蔼可亲的人,内心实则这般的肮脏和黑暗,她宛如吃了无数只苍蝇,恶心、痛苦,一度要陷入抑郁。
她满肚子的苦楚没地方说,她怕她再憋着,可能会疯。
于是她将这件事告诉了吴归,吴归带着她,冲到了陈志钧的工作室,将工作室砸了个稀巴烂,他还把陈志钧打进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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