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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擎云(第2页)

“小小一截洗髓草就能让我御雾本领大增,如果吃完那一整株,甚至可能架雾飞了!”

“可惜。”

白云楼抓起了小金,撸撸似硬了点的羽毛,“你可不能白吃,得干活狩猎啊。

刚刚闪着金芒,那么唬人,今日让我瞧瞧,是否掌握了什么神通。”

“走,上深泽里找大货!”

……

越往深处,周围雾气越浓郁,不过变化不甚明显,倒是寒气加重,肌肤能轻易地感受到。

白云楼驻足停下,望着眼前覆盖地面上的一层薄薄白霜,哈出一口气。

“听说界牌山原往南这块地方,方圆十里,唤作‘白霜野’,果真是有霜啊。”

因为一直在赶路,所以他虽穿的略薄,但并没有感到多少冷意。

稍作适应,白云楼一头扎进了白霜野,没有什么明显路径,只到处逛,走了一俩时辰,颇有收获。

此处鸟禽确实多了一些。

不过等他追着一只6禽,抓到手后,快快乐乐放入鸟篓,忽而现,自己分辨不出方向了。

白云楼扇扇手掌,眼前雾气如浪一般,朝着两侧排开。

左右张望,地形地势平坦,完全没了标志性的物什。

“第一次进,找不到路,还得多多摸索摸索,熟悉熟悉。”

他不担心什么,因为还有雏雕指路。

小金此刻站在他的肩上,双目环视一圈,帮着搜寻猎物,不时会飞起身。

它的杀伤不弱,爪子尤为锋利,一个猛扑,足以将一中型鸟禽一击致命。

但是小金狩猎经验还太稚嫩,不会隐藏,往往瞧见猎物,但是没等冲上前去,猎物便逃窜走,眨眼功夫不见踪迹。

小金真正作用在于,它的一双利眼,格外敏锐,对现猎物的踪迹,帮助极大。

这不,此时,它锁定某个方向,有所现,往前一掠而去。

白云楼熟练取下了弓,攥在手里,跟了过去。

不一会儿,拨开一片雾丛,就看到了黑壤地面上的一串脚印。

每个脚印共有四趾,三趾在前,一趾在后,脚趾不算太短,趾端似有一点扎入地面,应该是有锐爪。

这是较明显的6禽脚趾。

雾泽六大禽类,每种因为生活环境差异,各自体型上也有不小差别,脚趾即为其中一项。

前段日子,白云楼刚向一位老禽民学会了脚趾判别法,比如差异鲜明的鸟,涉禽脚趾较长,游禽因在水中,演化出了脚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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