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一片阴沉,黑暗笼罩了这个世界,密密麻麻的小雨从天空中落下。
“哦,下雨了吗?”
“似乎那一天……也是这样的风景呢…”
芽衣茫然的到处走着,没有回到圣芙蕾雅,也没有去世界蛇,同样也没有选择现在就杀上天总部,只是听从自己的内心,静静的向着某个未知的方向走去。
或者说,曾经的一切破碎,新的梦的开始也是破灭的地方。
她身旁绽放出一个一个紫色空洞,一只一只崩坏兽挣扎着从里面爬了出来。
她明白了,这个世界一切都没有错,或者说一切都有错,但,还是因为她自己罢了,只是因为她太弱小了,没有力量保护住自己重要的东西。
所以,原来,她才是一切的根本吗?
“要素完成了……我也可以去找他了……”
但在那之前,有一些事情需要做。
虚数之树上并没有其他的他,要么是被收集走了,这一点也被否定,那他便是唯一的存在。
我唯一的美好,唯一的救世主,唯一的光,唯一的诺亚。
我是崩坏,神赐我冠冕,引雷电为弓箭,击碎万物,征服之王。
像这样的光不是没有,可往往的时间总是不允许他们存在,必让他们的命运收束,无可争查,无可反抗,走向死去,甚至是在他们死后,也重新复活都不允许。
我是崩坏,神赐我权柄,驾驭无尽风暴,咫尺天涯,渴望之王。
在这几年的尝试,反复试验,不断探索中,尽管无一成功往往都以失败告终,但我却现了很多东西,一些被刻意遗忘掉的东西。
你说呢?尊敬的主教大人奥托阿波卡利斯。
我是崩坏,神赐我利剑,不朽烈焰缠身,星火燎原,疾疫之王。
在那遥远的过去,不,是oo年前的时光,也有过一个人,在你觉得自己无用,没有任何人喜欢,没有任何人需要的时候来救了你。
那一刻你觉得自己也是有用的,也是被人需要的,她是卡莲卡斯兰娜,oo年前的卡斯兰娜家族大小姐,亦是圣女。
我是崩坏,神赐我香炉,催熟无尽生灵,熙来攘往,喧嚣之王。
经历了那么长的时光,你想必也有,和我一样喜欢上了那个,来拯救了你的人吧?你这么久的努力,以及你的所作所为,我明白是为了什么了。
或许我们算是一道人?
或许我们应该举杯共贺,一同合作?
呵,这是不可能的,一山不容二虎,资源力量是有限的,你oo年的积累,oo年的探索,都没有成功,如果算上了我,那成功几率更微乎其微了。
所以,不管是谁,都容不得彼此。
我们是如此的相似,命运也是出奇的巧合,但我们之中必须有一个,放弃或者彻底死亡。
我是崩坏,神赐我玉履,踏引力为磐石。
天崩地裂,毁灭之王。
根据第二神之键的观测,以及我所找到的事情,以及所见所闻,才明白过来,卡莲卡斯兰娜喜欢上了一个律者,与之相恋,过程想必非常美好。
但是结局,呵呵,圣女保护了人们,而人们给她的是什么?是镣铐以及刀刃,面对的也只是,被杀死的命运。
我是崩坏,神赐我锦袍,赈济死亡之酒,甜蜜入梦,静谧之王。
或许是命运的巧合,还是必定的宿命?最后啊,圣女好像是没有死于自己人的手中,但还是逃不过去,如果她不管那个人的死活,全力逃走的话,一定能活下来。
可是,她没有呢,在漫长的时光中,卡斯兰娜盛产英雄,皆不畏惧牺牲,如此高的相同率,为何呢?
或许是,血脉根源被锁定,被注定走上一条道路,英雄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活人是做不了英雄的,这个称号只属于死者。
我是崩坏,神赐我傀儡,无视形体个数,千人千面,幻灭之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在人间摆地摊美食为作者oocha创作,作品我在人间摆地摊美食章章动人,格格党小说网为你第一时间oocha精心编写原创我在人间摆地摊美食及无弹窗我在人间摆地摊美食我在人间摆地摊美...
叶芷萌当了五年替身,她藏起锋芒,装得温柔乖顺,极尽所能的满足厉行渊所有的需求,却不被珍惜。直到,厉行渊和财阀千金联姻的消息传来。乖顺替身不演了,光速甩了渣男,藏起孕肚跑路。五年后,她摇身一变,成了千亿财团的继承人,资本界人人追捧的投行之神。重逢时,找了五年,疯了五年的某人,扔掉了所有自尊和骄傲,卑微哀求乖乖,别不要我夜良辰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叶芷萌厉行渊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叶芷萌厉行渊...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沈川,你必须再给六十万的彩礼,否则这个婚别想结小川,你总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弟弟娶不到媳妇吧我家里面可就这样一个弟弟如果他过得不好,我心里面也难受沈川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大喜日子,竟然遇上...
简介纪宛恬怎么都没想到,曾经无意的一番善举,竟意外救下了陆灏临的宝贝弟弟。当他携着支票,死缠烂打非要报救弟之恩时,她义正言辞地拒绝了,拿走把你的支票拿走我救人不图回报,请不要侮辱我的初心...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