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格无奈的摇了摇头,离开休息室,兰娅兴奋地等在门外,小脸红扑扑的。
“我们走吧。”
“嗯!”
兰娅握紧法杖,用力点头。
……
卡斯塔珑城外地势平坦,低缓的山坡上覆盖着毛毯般的青草,宽阔的土路蜿蜒着伸向远处,在某个山坡下分叉。
林格沿着道路翻过一座矮丘,清爽的平原之风拂动他的魔法斗篷,而他手里拿着一把漆黑的法杖。
这根法杖长一米五左右,粗细适中,林格一手正好握住,握感极为舒适,据艾莉森所说,这根法杖是用稀有的魔导金属制成,魔力流通性极好,产量有限,三千金币绝对物超所值。
法杖上端稍微粗几圈,顶部镶嵌着一颗蓝色的宝石,宝石映射着阳光,璀璨夺目。
一米五的长度,在法杖中已算是特大型号,又是用稀有金属制成,因此略微有些沉重,但对林格来说正好合适。
他拄着法杖,站在山坡上远眺,前方是一片绿色的平原,视野尽头是一座高大连绵的山脉,如同一头盘踞在大地上的巨龙。
注册任务里的蜘蛛洞穴,就在那片山脉的最外围,距离卡斯塔珑大概有四五个小时的路程。
今天是他上班的第六天,按照应聘时上六休一的合同规定,明天正好是他的休息日,所以他决定陪兰娅到城外把冒险者行会的注册任务完成,顺便试试新学会的魔法。
两人正走在路上,后方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林格和兰娅走到路边准备让路。
林格回过头,看到山坡下一队人马沿着道路疾奔,马背上的人都穿着一身黑袍,全身笼罩在黑袍之下。
兰娅紧张的抓住林格胳膊:“好强烈的敌意,他们好像是冲我们来的,我们快逃吧。”
林格意外道:“冲我们来的?不会吧?”
他在这边的世界,连人都没认识几个,更别提和别人结仇。
谈话间,那一队人马已经靠近,速度慢了下来,一共七人,将林格和兰娅围住。
林格终于看清这伙人的真面目,隐藏在黑袍下的,是一颗颗蜥蜴脑袋,黑袍下面还露出一截尾巴。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脸色变得难看。
这些家伙,该不会是刺杀烈阳王子的那伙人?难道那天他们在暗中看到自己和烈阳王子跑在一起,现在烈阳王子不见了,就把主意打到他身上?
对方没有给他太多思考时间,随着一声低沉的命令——
“抓起来!”
六名蜥蜴人同时从马背上飞跃而起,并抽出了挂在马上的弯刀。
他们在空中打了个转,手中的弯刀反射着阳光,一时间刀光乱闪,刺人眼球。
而后稳稳的落地,锋利而弯曲的刀尖,对准林格和兰娅。
他们脸上的鳞片粗糙而灰暗,眼中却射出比刀锋更锐利的光,一看便是久经磨练的精锐。
两名法师,面对六名战斗经验丰富的刺客,而且是近身的情况下,结果可想而知。
更何况一个是刚学会魔法一天的新人法师,另一个是实力不济的菜鸟巫师。
兰娅握着法杖的手在微微颤抖,她从没和人起过冲突,更别提和人战斗,哪曾见过这等阵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上等星际女神华安素被闺蜜陷害,大难不死流落到一天有四十八小时,粮食一年一收还低产的落后星际原始部落。然后一不小心她成了团宠建设部落,她是部落的宝贝疙瘩发展星际,她是星际的金疙瘩统领星系,她...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一个人的前一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再次重生后是像上一世一样继续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还是走出一条不同于上一世的路在这世界留下自己生命的迹象...
穿越前,刘云舒出身玄学上宗,设符咒,除妖鬼,众人敬仰,荣登国师之位,享尽世间荣华。力竭而死却成了老公下落不明,三个孩子全然不顾的豪门怨妇。欣慰于如今的盛世昌河,刘云舒轻松卸任。然而面对亲生孩子她脑袋...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男朋友劈腿了!!!秋梦期气急败坏去找这对狗男女算账,没想到情敌居然是多年前的死对头,争执过程中不慎从天台跌落。这一跌跌到了古代,为了完成兄长的遗愿她不得不女扮男装赶往封乐县赴任,成了当朝最年轻的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