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国人的饭桌文化源远流长,干什么事都得一起吃个饭,谈生意的时候尤是。
生意还没开始谈
那正好,先一起去吃个饭,咱们边吃边谈,吃饱了万事好说话。
生意已经谈拢了
那更好,我们还是一起去吃个饭,增进感情,交流交流,就当是庆功宴了,也为下次的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不管怎么样,不管干什么事,最终都能和吃扯上关系。
像今天这样,生意谈得差不多了,又那么有缘分,有俞知乐这一层关系在,不一起吃顿饭都说不过去。
俞知乐对房地产的事也不太懂,转移话题的目的达到之后,已经感到饥肠辘辘的他,顺势提出一起出去吃顿饭的建议。
好哥哥俞知我当然不会反驳他,第一时间响应。
而白泽,白泽着俞知乐瘦巴巴的胳膊腿,还有明显比俞知我单薄的身板,内心投喂的谷欠望瞬间高涨。
这是手边不方便,没厨房没食材,要不然他能立马抄起锅子,用最新鲜的原料,给俞知乐做一桌子的美味出来。
保管每道菜都不重样,好吃得能吞掉人的舌头。
争取吃完就让俞知乐胖上个两三斤
嗯,农村养猪大妈每次喂小猪仔的时候,心里闪过的也是这个念头。
多吃点,长胖点,大了好卖钱。
得到赞同后,小猪崽俞知乐毫无所觉地带着两人转战饭店。
酸菜竹笋鸡、红烧鲫鱼、蒜香排骨,清炒荷兰,还有个杂菇汤。
只有三个人,为了避免浪费,他们点的菜并不多。
不过挑的是好饭店,这些菜品甫一上来,光是闻着,就让人垂涎三尺。
都不是陌生人,吃饭的时间,没必要瞎寒暄。
美食在前,三人齐齐动筷。
“吃鱼肚,鱼肚子上的肉最鲜嫩。”
“鱼尾肉入味。”
两双筷子不约而同地各夹了一块鱼肉放到俞知乐的碗里,俞知乐拿筷子的手一顿,一时之间,他有些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去夹着鱼眼眶下的那一小块月牙肉。
是不是先收回手,吃碗里的鱼肉比较好
俞知乐举着筷子思忖道。
没想到居然会这么巧,俞知我和白泽也是面面相觑。
不过很快,俞知乐就做出了抉择,比起已经乖乖躺在碗里的,还是盘子里的鱼肉更吸引他一点。
不都说么,月牙肉是鱼身上最精华的地方,俞知乐是这一观点的绝对拥趸者。
虽然鱼肚上的肉和鱼尾上的肉也好吃,口感各有各的好处,但已经得到的,哪有还没弄到手的有诱惑力。
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比喻是有点不伦不类,不过理,却是这个理。
最终,俞知乐按着之前的想法,把月牙肉夹起来送进嘴里吃掉。
在享受着爽滑鱼肉的同时,他手上动作不停,换了双公筷,不偏不倚,分别给俞知我和白泽各夹了一块鸡肉。
根据观察,鸡肉都是这两人比较吃的菜。
这家饭店的酸菜竹笋鸡做得又还不错,一端上来就酸香四溢,着就好吃,正好拿来抵鱼肉。
俞知乐吃着碗里的鱼肉,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十分机智。
埋头苦吃鲫鱼的他,并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更没注意到俞家大哥的反常。
俞知我夹起自己碗里的那块鸡肉,再白泽碗里的,总觉得心里不得劲。
他怎么怎么觉得,白泽碗里的那块鸡肉好像比他的要更大一点,明显肉更多,骨头更小,一就是块好鸡肉不像他手上这块,干巴巴的,肉少得可怜,还不够两口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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