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粉笔琴可以肯定这古怪的书斋里,除了金元宝不会再有别人,她真会以为自己认错了人。
不过隔了短短一天时间而已,原先还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男子,居然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原本疏得一丝不苟的长发,彻底地披散开来,而且还一撮一撮得纠结在一起,看上去很像是刚从茅草堆里跑出来的叫花子。
脸上本是温润如玉的光芒,也变得黯然失色,如果粉笔琴眼睛没出问题,他居然比之前瘦了一圈
这系统还敢不敢再雷人一点?
再看衣服,用“破烂”
二字都无法形容,一条一条,一缕一缕,在空中那叫一个飘飘荡荡。
这样看来,长安城的金夫子果然很可能真是金元宝的老爹,之前模样倒还有些差别,而现在,压根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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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拿着本破烂的唐诗三百首,一手端着一壶烫金的酒壶,金元宝坐在太师椅上,喝一口酒吟一句诗:“君不见啊……黄河之水天上啊来……飞流直下啊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啊天……”
“君啊不见……青海头……古来尸骨啊无人收……那什么君不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你有我有全都有……”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将进酒》?《望庐山瀑布》?《兵车行》?还是……《好汉歌》?
粉笔琴傻站了好一会儿,金元宝才偏头突然看见了她:“你……你找到了?”
一句话话音尚还未落,他已经刷一下站起身来,直接扔了酒壶和唐诗,上前一下就双手紧紧握住了粉笔的胳膊,接着就开始抖。
抖啊抖,抖啊抖,本来就已经很破烂的衣服开始一片一片往下掉,最后就差没把浑身的鸡皮疙瘩都抖下来了。
真心话,系统必须的无敌了,此刻就在面前,金元宝的身上居然还散发出一股骇人的臭味儿来。
为了解救自己的胳膊,为了防止他直接把自己抖成裸男,为了离这家伙稍微远一点,别让他把自己当成古书看待,粉笔琴赶紧地把包裹里的古书掏了出来。
“这个?”
事实上,这已经不算是疑问句了,因为之前就已经提示过这是任务物品,而这本书的名字也很显而易见,就叫做《一本失落的古书》……
“对对对”
金元宝这回不抖了,改做抢劫,“就是这本,就是这本……我梦寐以求的,我毕生向往的,我……”
说到这里,他已经直接伸手去翻开书页,满脸都是惊喜和不敢置信,满心都是鼓舞和欢欣,金元宝兴奋地读着,却再翻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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