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就一直扮男装?”
约瑟还很小的时候,也曾经有过调皮的保姆把他打扮成女孩,结果招来父亲的一顿喝斥。
即使是长大成人以后,约瑟穿男装都会被误认性别,如果穿女装,估计也比穿男装好看,可他从来都是坚决拒绝穿女装。
不仅是因为身为男人的自尊心,也是因为从小受到的教导,说男人穿女装是违背上帝的教诲的,异装癖者死后不能上天堂。
约瑟不曾处于菲泽塔或者罗宾的位置,或许无权对他们的做法作出评判,可从小受到的关于宗教信仰方面的教育依然让他无法理解仅仅是为了在现世中保命,就能不惜违背《圣经》的教义,不惜死后下地狱。
“会下地狱吗?”
菲泽塔却是大笑,“死后还有个灵魂能留下来、为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之类的事纠结,对我而言,已经太奢侈了。”
“船长”
“女扮男装算什么?我还见过异教神明,就像见到你一样面对面地见过。”
菲泽塔转过头,约瑟看到自己映在她的红眼睛里的倒影,连同他身后的整个世界都像在一片血海之中,“我十岁时就把灵魂卖给了魔鬼。”
约瑟吓呆了:“真真的?”
“不然的话,你以为我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孤女怎么会成为英格兰首富?我父亲被杀后,只留给了我八百马克”
“八百马克不是一笔小钱了!”
约瑟的父亲在世时,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五十马克,已经足够一家人过得相当奢侈。
八百马克是什么样的天文数字,约瑟根本一点概念都没有。
菲泽塔只是轻笑,慢慢吐出被约瑟打断的话:“八百马克的高利贷。”
约瑟这下彻底目瞪口呆。
“卖了灵魂又怎么样?我能得到他五百年来积累的知识、胜过世上一切人类的武技、还有整整一棺材的各色宝石。
而我要付出的代价仅仅是不停地用灵魂来喂养他,人类的、武器的,最后是我自己的。
很划算,不是吗?”
菲泽塔棕红色的眼睛阴沉下来,“这人世本来就是地狱,但只要卖出我的灵魂,人间就不再是我的地狱,而是所有敢与我为敌的人的地狱。”
约瑟只会张着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对不起,约瑟,我们把无辜的你也卷了进来。”
菲泽塔揽过约瑟的肩膀,“不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好好保护你。
别担心,我不会连累你背负上任何罪孽。”
她还记得他是个男人吗?约瑟被菲泽塔抱得动弹不得,也不敢随便挣扎,生怕碰到什么不该碰的地方。
“你倒不怕连累我。”
罗宾忍不住插了一句。
“你还需要我连累吗?”
菲泽塔毫不留情地反唇相讥,接着看了看约瑟,“要是我能有这么漂亮的长相,就不用出卖灵魂,只要出卖肉体就够了。”
菲泽塔的容貌俊美无比,如果可能,约瑟也想和她换张脸。
不过上帝的一切安排都在冥冥之中自有道理,约瑟有些明白为什么菲泽塔会是个女长男相的假小子了。
她现在只是个长得像男人的人,伊丽莎白女王就把她宠得“凡是胆敢审判你的,一律以欺君罔上论处,凡是胆敢伤害你的,一律以弑君叛国论处”
如果这张完美无瑕的脸下面真的是一个男人的身体,俊美的容貌会让整个世界把她宠得无法无天,彻底扰乱这个世界的秩序。
所以上帝给了她女人的身体,全世界的不幸就成了她一个人的不幸。
注释:a.《旧约.申命记》第二十二章第五节写道“妇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样行都是耶和华你的神所憎恶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景泰八年,奉天殿。朱祁钰立于丹陛之上。身后是十岁的小娃娃,丹陛下是面无表情的文武百官。叹息一声,抬头看着自己惊慌失措的哥哥。他终于问出了那句埋藏心底的话。陛下,何故造反?ps前方预警,主角阴谋家,不攀科技树哟...
明天入v啦,将会掉落大肥章哦,请大家多多支持鸭艾泽拉绑定游戏系统,变成了一条会魔法的贪吃蛇,她妈,一条美丽的白蛇女士强抢了一个人类这样那样后才生下了她,堪称当代白素。难道白色的蛇爱好就是比同类特别...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萧然穿越了,成了一个古董店的小老板本想像很多重生者一样实现他几十个小目标可奇异的铜扣,让他听到了古董的说话声意外的邂逅,让他发现自己原来身处综墓世界,他要和各种铁三角一起上天入地,收集神器,这才是他向往的生活!捎带手,把能填的坑都给他填了!可事实,到底能不能尽随他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盗墓之我能听见古董说话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富家千金莫云霏很郁闷,她不过是离个婚,怎么就变成了古代的农家妞,一个到处都是鸡屎鸭屎的地方,简直让人无法呼吸父亲是酸腐秀才,母亲是包子性格,家里还有四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周遭又全是极品亲戚,莫云...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