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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识到什么,惊惶失措地满屋乱窜,却找不到他半个影子。
家中成对的事物只剩下一半,一只漱口杯,一支牙刷,一把剃须刀,一个人。
我呆愣愣的站在屋中央,攥着那把钥匙。
攥到手心出汗,钥匙发粘。
“滚吧,永远别回来!”
我咒骂着,把钥匙从窗口抛了出去。
从17层飞下的钥匙,不等落地便脱离了视线。
7点30分,我冲出了家门。
否则定要被指挥的口水淹死。
没吃早饭,排练时肚子偶尔咕咕叫两声,奇怪的是居然一点都不觉得饿。
我整天都在想,他会不会真的一气之下再不回来。
突然的心慌气短,就像高原反应。
我试图安慰自己:他会回来,他收拾东西离开只是一时之气。
甚至回想起许多他好脾气的事例来说服自己不要慌。
有一次,在家里和他一起练《霍拉舞曲》。
他用连顿弓在第七把位走句时,连续几次在同一个音符打磕绊。
我绕到他身后,去抓他摆弓的右臂,却碰翻了谱架。
他弯腰去扶,很平常的动作,却是不一般的诱惑。
我吸气,忍住笑,贴上他的后背,猛然把他压倒。
他很尖锐的叫,挣扎着说等等,我不理会。
我有的是办法让他安静下来。
事后才知道,压在他身下的铁质谱架把他硌伤了。
一条细长的压痕横贯左胸,直角处渗出了血。
上药的时候,两个人低头相对,四只眼睛都盯着我手里沾了双氧水的棉签。
刚碰触到伤口,他“嘶”
的吸冷气,我拿着棉签的手听到号令般迅速举到半空。
他抬头看我,骂了一声“禽兽”
,就此笑开。
他的脾气,真的很好。
这次,但愿不会例外。
这样想,我似乎有些放心,却多了内疚。
为什么要猜忌他?
也许,因为我曾经偷偷的喜欢他将近四年,等到真的在一起了,反倒有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
于是,就怀疑来怀疑去。
居然暗恋了他四年,有时自己都不敢相信,大学时光,竟会这样渡过。
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但我承认,第一次见到他,好感就油然而生。
那是我搬进学生公寓的第一天,9月10日,教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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