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殷承明住的小院,阿离租的那个倒是很容易找,虽然偏远一些,但那些县城里的贫民窟阿七还是比较熟悉的,她平时打交道的也就是这些人了,像殷承明落流衍这些人,她一辈子也就认识了俩,更多像她一样的人终其一生也见不到一个,他们之间,原本就是云泥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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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几条街的距离,阿七却走了一个早上。
这几天她四处奔波,负担最重的还是她的脚,她那双被裹了又放开的脚,虽说比之三寸金莲要强上许多,可跟正常的脚一比,劣势还是很明显的,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不能长途跋涉,而这一次,她恰恰犯了这个大忌。
长时间慢磨,脚好的人都受不了,何况她呢?
走走歇歇,磨到阿离住的那条小巷,已近正午时分,抬眼望去,偏僻的小巷倒是人来人往,阿七走了几步,实在抗不过咕咕叫的肚腹,又转身折回,她记得附近有家面馆,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吧,免得进门劳动阿离。
转身离开的阿七,并没有注意那些来往的行人中,一个穿了对襟大袄子、挎着篮子买鸡蛋的村妇,盯着她瞧了又瞧,那眼神,犹如鹰隼现了小兔,恶狼撞上了羔羊。
一碗热面下肚,人便精神了许多,怪不得老辈们都说呢,人是铁饭是钢,可不是咋滴,饿肚子的滋味有一次这一辈子就尽够了。
人啊,活一辈子到底为个啥呢?阿七记得以前念书的时候,念到过一篇文,有几句记忆深刻:什么的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有几个字记不清楚了,但意思她知道。
意思就是说人生在世,扑腾来扑腾去都是为了身上衣裳口中食。
这话很有道理,就连戏文里的那些犯人在砍头之前也有一顿饱饭呢,吃饭可真是人生头一件大事啊,不吃饭没有气力,什么也干不了,人便连个物件儿都不如。
阿七感慨着,再往阿离的住处走,脚步明显轻快了起来。
刚拐进巷口,迎面一个人飞一般地冲了出来,冷不防就撞到阿七身上,阿七被撞了个趔趄,好在只是撞到胳膊,且力道不大,并无大碍。
但是,擦肩而过的瞬间,一个熟悉的声音清晰地传入耳中:“阿七姐,快走……”
一个愣神的功夫,此人就像他来时一样飞快地离去,快得阿七都没有看清他的模样,如果不是巷子里很快响起凌乱的脚步声,有人边追边喊着“站住”
,阿七简直以为那是幻觉、幻听。
本能使得她转身就跑,好在她身处巷子口,几步就到了大街上,向右,远处人影骚动,隐约有人追了过来。
向左,行人纷纷躲避,看来也不是个好去处,左右顾盼中,眸光捕捉到那个从她身边掠过的身影,正如一只豹子左躲右闪敏捷地穿过马路往对面跑去。
见状,阿七想也没想就跟着横冲过去。
街对面是一排铺面,再后头就是归河了,沿河的街道更热闹更容易混入人群摆脱尾巴。
腿像灌铅,脚更像踩在刀尖上,每迈出一步就留下一个湿嗒嗒的脚印,不用瞧阿七也知道湿湿的那绝不是汗水。
拼着一口气冲到归河边上,前面的人已经没有踪影,看来是逃脱了。
阿七稍稍松了口气,下一刻这口气就哽在喉头上:因着阿离的逃脱,自己成了唯一的目标,左右和前方都有人冲她而来,她甚至都听到了“抓住那个女人”
的嘶喊声。
向前无路,转身又是滔滔的归河,阿七很是恼怒,那些人越来越近,近处的人也宠宠欲动,虎视眈眈的眼神就像传说中吃人的恶鬼,正张牙舞爪地向她扑来,阿七抬抬脚,钻心的疼,她连一步都走不了。
与其被恶鬼吞食,还不如喂了鱼!
阿七咬紧牙关,纵身一跃便投了归河……入水的刹那,她只来得及喊了一声:“啊!”
阿七……还有太多太多的事来不及做。
她都来不及走出这梅川县城;
来不及踏上那条她走了无数遍的通往雷家堡的小道;
来不及再采一朵土豆花嗅一嗅,甩着长辫在土豆地里转一圈;
来不及将她心爱的乌叶草再分植几丛,种满山山凹凹,慑得满山的瞎子鼹鼠集体搬家;
来不及替阿娘洗一次被褥,跟阿哥划一次拳喝一场酒;
来不及再见亲爹雷员外一面,跟公爹陈员外交代家事;
来不及和陈根说声对不起;
来不及看着她的三个孩子长大;
来不及替女儿编一次小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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