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珑听后顿时有一种想喷血的冲动——为毛我放着一个185+的中国军官不要,非得去嫁个语言不通的美国猴子?汗毛多得像丛林,蚊子飞到上面都可以迷路!
她表姐夫就是个美国人,壮得跟一座山似的,小脑袋大身子,以一个服装设计师的目光来看,完全是比例不协调的身材,两个字,难看。
当然了,姐姐也不是为钱嫁的美国佬,很长时间她职位比姐夫高,薪水也比他多,姐姐原本就是比较西化的人,在美国念完ba又找了好工作,再嫁到美国后移民,似乎是很顺理成章的事情。
现在她也混得很不错,在世界500强排前列的某公司做高管,算是金领阶层。
可林珑很清楚,表姐的成功路线,不可能完全复制到自己身上。
且不说她一听到那种“美国男孩就喜欢小个子光滑皮肤的亚洲人”
就起鸡皮疙瘩,觉得这种类似恋童癖转向发展的爱好很是变态,此外,光是一个语言问题就会让她犯难。
好几年没念英文,课堂上学的东西早还给了老师,准确的说,林珑在念书时就没接收到多少英文知识,现在的她也就只记得and、of、it、apple之类最简单的单词,这样怎么交流啊?难道全用肢体语言,只做不说演动物世界?
想到这里,林珑不由的扭头翻白眼干呕了一下。
而且,更重要的是,“到美国去了我能干什么呢?”
林珑这么反问表姐,难道要摆个地摊在纽约大街上帮人画肖像?多的是外国人跑美国去干这种事,能出名的少,穷死、饿死甚至被生活谋杀艺术细胞后自己把自己憋死的多。
表姐则很理所当然的回答,“你会民乐啊!
随便开个古筝或琵琶的私家教室不就成了,”
她还打包票的说,“现在有不少美国有钱人都对传统中国文化很感兴趣,到时候我帮你找学员,三年不开张,开张就能吃三年。”
在异国他乡连传统乐器都买不到只能空运的地方,去教一群金发碧眼的老外民乐?介绍古筝的《高山流水》得先讲俞伯牙和钟子期的知音故事,弹琵琶的《昭君怨》还得从汉朝和匈奴的政治军事关系开始说明……
顺便普及中国文学历史常识,弘扬祖国文化?
林珑叹息一声,摇摇头,委婉的谢绝了表姐的好意。
她俩从来就不是一路人。
表姐是个女强人,以一己之力拼命向社会高层攀爬,在林珑和表弟眼里,那就是跟珠穆朗玛峰一样的,需要他们这些平凡的弟弟妹妹仰望的高度!
但在国内时,她会抱怨自己被不健全的制度限制了发展,没关系没资历的她,遇到瓶颈不能进入更高的阶层,于是转而投向了美国的怀抱,以一种与地道美国人无任何差别的口语,以一个美国老公为背景,以一个看似是二代移民的身份稳步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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