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云柯不会针线活,只是简单的把两件单衣里面夹了层棉花,把它们缝了缝,但穿在身上却暖烘烘的,暖到让他想哭。
原来这个棉花竟然还能保暖。
孟云柯脑子不笨,立刻想到了这个棉花的巨大作用。
时下普通人家御寒多以芦花和柳絮为主,这东西的保暖效果一般。
即便如此,也不是人人都能用得起的。
穷苦人家连芦花柳絮也没有,只能用稻草来挡寒。
到严冬最冷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有人冻死。
所以棉花若是能得以推广,必能造福广大穷苦百姓。
甚至连富贵人家也无法抗拒,棉花柔软又温暖,而且干净无暇,闻起来还有淡淡的清香味儿,谁能不喜欢
棉花种在孟家花园的时候,孟云柯日日都见,知道它们一株就可以结不少棉花,而且种起来不算困难。
所以在他来,这个东西推广起来不难。
当然,他这样做并不单单是为了百姓,更多的是想给自己增添些功绩,改变如今的悲惨境地。
他连自己都救不了,又如何能救别人
孟云柯自嘲的一笑,紧接着思考该怎么把这事直接报到皇上那里。
他一个庶吉士,连面圣的资格都没有,可是把这事告诉别人,让别人代为禀报的话,他不知道这功劳还有没有他的份。
他思考良久,最终决定去拜见平阳侯,这棉花原本就是小侯爷最先发现的,不管是谁发现了棉花的保暖用途,都少不了小侯爷的一份功劳。
而且小侯爷的为人十分大气,什么好东西都不藏私,孟云柯不担心他会贪墨了自己的那份功劳。
然而,当他好不容易见到平阳侯时,跟他说了棉花的事后,小侯爷却并不感兴趣。
“就一朵花罢了,皇上早就见过了,还值当你巴巴的跑过去”
孟云柯连忙道,“不是侯爷,棉花虽然很多人都知道了,但它的保暖用途却没人知道。
若是能推广开来,必然能让天下百姓有衣避寒,免受寒冷之苦。”
晏卿一脸的不可思议,又分外不解,“他们冷不会穿皮裘吗这破花还能比皮裘暖和不成”
孟云柯“”
原来真的有“何不食肉糜”
这样的人存在。
不过也是,小侯爷生来富贵,锦衣玉食的长大,何曾知道挨饿受冻是个什么滋味儿
“回侯爷,并非人人都能穿的起皮裘。
京城还好,其他地方还有很多人衣不蔽体,别说皮裘了,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晏卿眨了眨眼,“是这样吗这倒是我孤陋寡闻。
不过还是算了,这推广棉花什么的,我也不感兴趣”
孟云柯顿时失望不已,他没想到小侯爷竟然不出这棉花背后的功绩,直接拒绝了他。
可除了小侯爷,他还能找谁帮忙进宫面圣呢
然而下一刻他就听见小侯爷继续说道,“不过我可以给你引荐溱王,他倒是对这些事比较感兴趣,你有什么想法去跟他说吧。”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孟云柯没想到事情还有转机,连忙拜谢,“多谢侯爷,云柯感激不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首发网站qq阅读三千位面的一个憨批系统,无意之中听从主神的话,强制性绑定了一个废物宿主。系统宿主,你想家缠万贯,坐拥豪宅么语兮不想。宿主宿主,你想拥有金手指,男宠几千么语兮不想。系统宿主,你想...
重活一世,顾盼惜凭借着对剧情的了解,护家族,救朋友,虐敌人,得所爱,打破剧情桎梏,再踏仙途。a...
不争的善胜,往往是后知的领悟。而头破血流的争斗,又是场悲欢离合的体验。万世皇权,转眼间变成虚幻,繁华落尽,处处孤零。郭明轩的世袭爵位如此,殇沫的皇位继承更是如此,是痴醉于夺回霸权?还是笑傲天涯?灭影绝杀江湖戮,干戈寥落泯悲愁。苍琼剑起百丈湫,万里光寒十四州。长大后的殇沫,独自面对江湖险恶,不得不勇斗灭影门门主故遗名及锦衣卫指挥使纪纲,又在艳遇群芳中,选择了奇女冷溶月,两人爱恨纠缠,无法自拔。身世复杂的冷溶月,又该如何抉择?是选择相忘于江湖还是选择与这命运斗上一斗呢?叹世间纷扰,多情自怜恨。灭影镇千魂,苍琼讨叛臣。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仗剑皇子闯天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重生至96年,成为了北电96班的一名学生,开始不一样的绚丽人生...
失业的物业小职员天赐,偶遇神秘兮兮的老头子雇他去当一座公寓的物业经理,据说那里美女成群,待遇丰厚,干得好还能抽取福利,他乐颠颠的签了合同,可到了公寓彻底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