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都未曾想起的往事就这样突兀的出现在脑子里,在这个灯火辉煌的酒店会场里,在这个人声喧哗的宴会中,她突然就记起了那样简单的对白。
突然,她觉得好像一直有人注视着她的方向,她抬眼四处逡巡,却没发现任何痕迹。
在她稍微失神的瞬间,有几个西装革履的男士聊着天与她擦肩而过,她差点一个踉跄,心下有些微恼意,但还是习惯性的道歉,“对不……”
侧身的时候看到那几个人的样貌,当她的目光落在那张熟悉却又陌生的脸上时,那个“起”
字就再也吐不出来,她竟是愣在了当场。
她曾经无数次设想过再次见到他时的情景。
也许是超市里的狭路相逢,也许是大街上的擦肩而过,那时的他们,也许都以各自成家生子为人父母,想起从前,也许会遗憾,也许会后悔,也许会微笑,也许会落泪。
但那时,他们一定已经不在一起,各自的人生里那些喜怒哀乐,都已与对方无关。
可是她从未想过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喧哗热闹的庆功宴,属于他的庆功宴,她却以一个宾客的身份出现,她看得见他的骄傲,却没有资格与之共享。
作者有话要说:
☆、重逢(2)
叶锦珏回过神,摇了摇头,暗笑自己想太多,于是强自镇定着对他举杯致意,然后转身走进会场。
她挤入人群,在一群人的包围中找到凌家成,他看起来十分的清醒,没有醉的迹象,事实上他也没有喝多少。
“师兄,我脚疼,我要先走,你一个人别喝多了啊。”
“嗯?”
凌家成低头看了看她脚上那双接近十公分的白色系带细高跟凉鞋,“你们女孩子就是麻烦,这鞋穿的又不怎么舒服,还非要穿,真是为了漂亮连命都不顾了,何必呢!”
叶锦珏“噗”
的笑出声来,用手中的酒杯碰了一下他的酒杯,“不是每个男人都这么想的,如果不是男人们喜欢看女人穿着高跟鞋那种摇曳生姿的样子,谁会发明出这种神器?”
她与师兄别过,往门外走去,偏这时林缃的电话就进来了,“喂?什么事?”
“你那边没事吧?总编他没喝醉吧?”
“没有,清醒得很,放心吧,我这就回去了。”
“我还以为你和我一样呢。”
林缃低声嘟囔了一句,“其实我都准备好要出去接你了的。”
听着她的话,叶锦珏觉得有点好笑,却又觉得感动,有人惦记的感觉永远会让人觉得很奇妙。
想到这,她忍不住笑容更加开怀。
只是她不知道,这样的笑,落在有心人的眼里,有多么的刺眼。
离开会场大门的一瞬间,叶锦珏鬼使神差的回头看了看,这一眼,恰好就撞进了覃念漆如点墨的眼里。
与记忆里明亮得张扬的温暖不同,如今那双眼里多了一层她看不懂的东西,也许,这就是生活和成长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时间会磨光我们所有的棱角和锐气,没有谁可以为了生活不变。
她转过身,踩着尚算沉稳的脚步离开了酒店,喧哗的场面被她丢弃在身后,在外人看来她走得像个女战士,却只有自己知晓,自己有多软弱,否则为什么没有勇气留到最后?
所以他没有看到,那双眼睛在她转身的刹那黯淡的光芒,也没看见,会场的另一个角落,顾聿铭若有所思的表情。
覃念看着叶锦珏离开的背影,突然就很难过,那一年,临近成年的叶锦珏,是不是和他一样,独自默默忍受着被在意的人丢下的难过,然后,这么多年转眼就过去了。
可是那种失落,无论如何成功都无法填补。
他听说每个人的伤口都会结痂,那么现在,叶锦珏心上那道与覃念与叶锦琅有关的伤口,是不是已经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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