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有时候,我就觉得吧,林强这人,你不在后头连踢带打的对他,都是对他最大的资源浪费。
他跟我实话实说的时候,愣的显傻,傻得可气,气得我想抽他,至于最终也下不了手的原因……我不想追查,因为追查了我自己会不好意思。
于是,那天我没有杀他灭口,我想大不了我回头以口灭口一回,再让他旧伤未退又添新痕几次,看他长不长记性。
没办法,不能怪我,那结实的,线条流畅的,充满了大老爷们儿味道的肩膀,就像是新鲜血液的鼓动对于吸血鬼的诱惑一般,勾引着我非咬上去不可。
所以,是他的错。
其实说白了吧,这种想法异常娘们儿,甚至是有些娘们儿都不屑去想的,可我这么想了,于是,这些想法我没告诉任何人,我怕跌份现眼。
于是,在嚼子终于找到我,跟我提和林强这档子事儿的时候,我表现的像个革命志士一般大义凛然,不仅没急躁,没遮掩,反而实话实说和盘托出了。
对,我就是和林强有一腿,其实不止有一腿,就我们俩那办事儿的频率,但凡我是个女的,早就孩子满地跑了。
说到这儿,我才头一回想到,我和林强之间,原来是隔着一道性别的沟坎的,同性,于是这沟坎就愈发深,愈发难以逾越起来。
又是说到这儿,我才头一回发觉,结了婚,很快就要当父亲的嚼子,其实是个值得我好好羡慕一把的人。
“对你媳妇儿好点,不管怎么说,人家给你生孩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我记得那天我是这么说的。
嚼子觉着不可思议了,我就知道。
我自己都觉着不可思议来着。
其实说起来,嚼子有好些地方都挺让我羡慕,从自身来讲,他是个大高个儿,他没有一张我这样的脸,是,可能有人觉着长得好看点儿是个幸运,但在我看来,有着普通的眉眼儿乃至是脏起来像个民工,嘞嘚的时候跟个痞子没什么区别的状况,才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
对我来说,男人,不就应该是那样儿的嘛?
另外,嚼子从小在父母陪伴下长大,他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少,虽说物质生活上很是一般乃至可以说很是贫乏,可仔细琢磨琢磨,那个年代长起来的孩子,有几个是物质生活不贫乏的?我羡慕的,只是在我爸受尽折磨,我妈苦熬岁月时,和每天都在担惊受怕的我相比,可以轻松自在享受童年快乐的他,所过的那些毫无负担的日子。
终究一点,我羡慕他有个周小川。
对,我有林强,我不必说的如此眼巴巴如此贪婪,可我有林强,跟嚼子有个川儿,是不一样的。
嚼子和川儿,从小一块儿长大,我们管这个叫什么来着?——穿开裆裤的交情。
他们相互了解,相互理解,相互成为了彼此生活中的一部分,嚼子没有什么毛病是川儿没见过的,也没有什么毛病是川儿不能做到原谅和容让的,川儿没有什么弱点是嚼子不知道的,也没有什么弱点是嚼子不愿意去承受与拯救的。
这对我来讲是一种超乎寻常的境界,我达不到。
我和林强,终究是半路相识,同呼吸共命运,摽着膀子创业,一路坎坷走来是不假,可对于我这种直到最近才自己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强烈的独占欲的人而言,不曾被我耳闻目睹的,林强在未遇见我时的年月,真的让我别扭了,真的让我心里空落落的了。
原来,他还有那么多是我不知道不明白想去看却又永远不可能看到的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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