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有几个带血的手印,还有拖行的血迹。
手印是安德森先生的,他临死前向前爬了一段距离。
弗格斯探长着地上狼藉的血迹,有些苦恼地说道说实话,我现在还没办法判断凶手的特征,是男是女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熟人作案还是劫匪临时起意我们都不知道。
凶手是个很谨慎的人,没有留下脚印,也没有留下凶器,我手下的两名巡警破门而入之前,这里的门窗都是紧紧关闭的。
弗格斯先生苦恼地揪着自己鬓角上的头发。
这个时候很流行留那种长长的鬓发,和胡子一起,留成紧紧相连、不分彼此的连毛胡子。
说实话,格蕾丝欣赏不来这种阳刚又文雅的形象。
幸运的是,公爵大人也同往欣赏不来。
不过按照伯爵夫人的观点来说,她的侄子什么都好,就是打扮得像个花花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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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门窗都是关闭的,难道不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吗格蕾丝问道。
可是这栋房子的钥匙就在卧室梳妆台的抽屉里,我们也问过房东,房东太太声称备用钥匙一直在她手上,从未丢失。
弗格斯先生走过去,打开抽屉,,就是这个,这是最近几年才出的安全锁,我可没见过哪个小贼能把它撬开。
更何况,能撬开这种锁的人,干嘛不去有钱人家捞一笔呢
这时约瑟夫走到窗前,掀开被子了一眼。
被子里有一股不太美妙的味道。
格蕾丝到了被单上的可疑痕迹,右手半握着拳头,食指横向顶在鼻尖上,把脑袋转到了反方向。
这一幕让约瑟夫忍不住想笑。
他的总管还是太年轻了,因而一遇到什么桃色话题,总是会表现出这种下意识地回避态度。
弗格斯先生却来了话题。
哦,这也是我要说的,这对夫妻实在太可怜了安德森太太是一名家庭女教师,在金融街的一位富商家工作,上个礼拜天这位富商带着家人去比利时旅行去了,给安德森太太放了两个月的有薪长假。
那家人应该很喜欢安德森太太。
格蕾丝自己就是仆人,虽然家庭女教师不在仆人范围内,然而实际上,她们的地位和女管家差不太多。
因为在上流社会,家庭女教师也算是仆人的管理者,她们管理着一个独特的仆人分支adashadash保姆和育婴女仆。
如果不是出于戴,相信没有哪个雇主会白给一位女教师两个月的薪水的。
很明显,他们在暗示安德森太太,等他们回来后,她要继续在他们家里任职。
当天安德森先生也是刚刚出差回来,安德森太太去火车站迎接他,然后两个人一起回到了家里。
你们应该明白,这对年轻夫妻小别胜新婚,晚上的时候正在卧室里做着亲密的事,下一秒却丢了命。
这样听起来,确实格外可怜。
一对勤恳工作,却并不怎么富裕的夫妻,总是节假日才能小聚。
然而劫匪却偏偏挑在他们相聚的日子,入室抢劫,不仅拿走了钱,还取走了他们的命。
约瑟夫注意到的却不是这些,他在枕头和床头的墙壁上,发现了几个很小的血迹。
你们是否注意过尸体的后脑aheiahei
银版相片只有黑白灰三色,从照片上,约瑟夫根本不出男主人的后脑有没有伤。
你这样提起来,确实有一个,在安德森先生的脑后有一块淤血,不过验尸官认为这不是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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