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瑞斯怀着满心的激动回到了自己的宫殿之中。
这宫殿是他被流放之初,自己开采石块建造的,整体建筑非常粗糙,内中家具装饰更是寥寥,住起来冬凉夏暖,很不舒服。
不过阿瑞斯却也不在乎这些,他只是随意地坐在了一张粗造冰冷的石床上,迫不及待地唤出了自己穿越时随身携带的外挂——一尊似实非实,似虚非虚的金色圣杯。
最开始时,阿瑞斯看着这个圣杯,左看右看,根本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给我个圣杯当外挂,又不说咋用。
难不成用来打胶?
后来,在被宙斯赶下了奥林匹斯山后,阿瑞斯闲极无聊,在大地上闲逛时,随手替当地的白银人类赶走了一只侵犯部落的野猪。
他立刻发现,有丝丝缕缕的光芒自白银人类身上涌起,汇入这尊圣杯之中。
经过反复实验,阿瑞斯发现,那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光芒,便是西幻小说中常常出现的特殊能量——信仰之力。
圣杯可以吸收这些信仰之力,每吸收一点,圣杯中就会多出一点金色的神秘液体。
阿瑞斯猜测,这大概是类似进度条一样的东西,待得圣杯中的金色液体满溢之时,便是充能完成的时候。
于是,他便在这个人类部落的旁边住了下来,由战争之神阿瑞斯,化身了全知贤者阿瑞斯,开始授予白银人类发展文明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通过正确地引导白银人类,以天神的身份和他们平等相处,阿瑞斯成功建立起了对于他本人的纯粹信仰,因此很快积攒到了足够数量的信仰之力。
圣杯中的金色液体,已经满溢。
阿瑞斯凝望着自己眼前的这尊圣杯,毫不犹豫地说到:
“圣杯,启动!”
随着这声命令的道出,圣杯之上立刻绽放出一阵耀眼的光芒,内中的金色液体像是被某个看不见的黑洞吞噬了一样迅速消失。
同时,一阵宏大如钟鸣的颂圣之声,也在阿瑞斯的耳边响起:
“昔在,今在,永在!”
“全能,全权,全爱!”
“圣哉!
圣哉!
万军之主!”
“圣哉!
圣哉!
万军之主!”
大量的信息涌入了阿瑞斯的脑海中,一大股一大股地喷涌出来,搅得他脑海中白浊一片,混沌不堪。
眼前的光芒顷刻间扭曲变化,化作了一页薄薄的羊皮纸,其上写道:
“起初,神创造天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特种兵姜知夏一朝醒来穿成小说配角,变成三个反派崽崽恶毒后娘家徒四壁丈夫活死人,生活凄惨,村人同情不过她可不怕,拥有系统的她,化身锦鲤大展身手叮水里鱼儿围她游,山里野物随她走养崽崽,开铺子,...
上等星际女神华安素被闺蜜陷害,大难不死流落到一天有四十八小时,粮食一年一收还低产的落后星际原始部落。然后一不小心她成了团宠建设部落,她是部落的宝贝疙瘩发展星际,她是星际的金疙瘩统领星系,她...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一个人的前一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再次重生后是像上一世一样继续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还是走出一条不同于上一世的路在这世界留下自己生命的迹象...
穿越前,刘云舒出身玄学上宗,设符咒,除妖鬼,众人敬仰,荣登国师之位,享尽世间荣华。力竭而死却成了老公下落不明,三个孩子全然不顾的豪门怨妇。欣慰于如今的盛世昌河,刘云舒轻松卸任。然而面对亲生孩子她脑袋...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男朋友劈腿了!!!秋梦期气急败坏去找这对狗男女算账,没想到情敌居然是多年前的死对头,争执过程中不慎从天台跌落。这一跌跌到了古代,为了完成兄长的遗愿她不得不女扮男装赶往封乐县赴任,成了当朝最年轻的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