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芳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晕,我又不是真女孩,这句话不适合我。
而且,我柜子里的女孩衣裙都快穿不过来了,不敢再缺了。
再说,你们这么娇惯我,弄不好我会被惯坏的。
还有就是,我哥都挣上钱快一年了,也不见你多关心人家的吃穿,小心我哥也会吃味的,妈你还是多关心关心我哥吧。
给我买衣服什么的,咱能少买就少买一点儿。”
“玉儿,真是妈妈的好孩子。
不过你知道吗?把你打扮得越漂亮,妈妈心里就越高兴,这种满足感,有时候是没有办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刘玉眼中有些湿润,他非常理解妈妈这种近乎神经质的对女孩喜爱的情结。
只是很遗憾,有了哥哥刘金三年之后,妈妈再次十月怀胎,生下了他还是一个男孩。
出于政策和生活各方面的压力,妈妈没有再生,也没有或者去抱养一个女孩,而是把对女孩的喜爱,全部倾注在他的身上。
“我知道,玉儿从刚刚懂事起,就知道妈妈喜欢女孩。
或许,小时候还有一点儿讨好妈妈的意味,所以,我只要回到家,就一定会自觉换上女儿装,为的就是让妈妈高兴。
可是久而久之,我已经习惯了在妈妈面前如果不是女孩形象就好像缺了些什么似的,很不自在……妈妈你别笑我,也许上天觉得咱们这个家有两个男孩应该更好些,可你喜爱女孩的诚心也确实感动了上天,怎么办呢?那就让我这男孩长得更偏像女孩一些吧,但却又不允许我在心理上也变成女孩。
既然如此,那玉儿就尽量做个既是爸妈的好儿子,也是爸妈的好闺女吧。”
张爱芳被刘玉的话逗得直乐,说不定上天还真是这么想的。
什么叫孝顺?让妈妈快乐才是孝顺。
明确了这一点,以后在做闺女的时候就得认真仔细些了,像过去一样每天素面朝天,穿条裙子就是闺女的那种认识浅薄的做法就万万要不得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刚刚吃过了早饭,刘玉便回到屋里妆扮自己。
过往即便是在夏天最炎热的时候,刘玉也不会穿着短裤、凉鞋面对外人,因为他知道自己双腿笔挺修长,这双脚足弓高高,脚趾顺直纤长,排列整齐有序,足以让女性看到满怀嫉妒,让男性见了心生杂念。
好在这些令人非常惊艳的肢体长在自己的身上,天天见他们已经十好几年,早已产生了强大的免疫力,不然非要自己把自己迷得鼻血过多而英年早逝了。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刘玉只好委屈自己,只要是不在家里的时候都是把自己用长衣服“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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