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上了楼,她乘电梯紧跟着,进了房间,看到那床单雪白的大床就犯傻……可路晨在房里转了个圈就出去了,没多会儿,抱着满满一袋子肯德基。
她吃,他瞧着。
什么都没做,等她吃饱了将满桌垃圾一收:“快回家去。”
结果反倒是她舍不得走,留了又留,耗到八点多。
酒店房间什都没做的两个人,反倒在酒店楼下花坛一角拿自行车时,拥在风口处亲了又亲。
花坛里半人高的长青叶蔓掀腾翻覆,影影绰绰,冷冷清清。
归晓被风吹得睁不开眼,想哭,舍不得。
路晨拉开棉服将她裹在胸口,替她挡着风,下巴颏压上她的前额:“不是说好了吗?又不分手。”
“我什么时候能读完书啊,”
她眼泪簌簌往下掉,“怎么都读不完啊,我妈还说让我读博士……那时候我都多大了……”
读博士?路晨这一念间,想到的是海东的话:“你就长得挺好看一狗尾巴草,别看我,我还不如你,我是长得难看的狗尾巴。
和你说真的,你和归晓差距太大,以后更大。
你别不信,总有你扛不住的时候。”
之后归晓想起那天,只有两个想法,早知道那是分手前最后一次见面就多亲会儿了,还有就是,路晨那时是真爱她,真是连一根指头都舍不得多碰她。
他掉头在风里走了,归晓一路骑车一路哭。
回了家将自己锁在房间,伏在床和窗台的角落的被子堆上,接着哭。
也不肯吃饭,妈妈来叫就说自己考试不好要反省。
等表针指向凌晨两点,她倒想起还有数学作业没做。
打开书包,一叠叠课本角落里塞着个文件夹和盒子。
二十瓦的小台灯下,她摊开文件夹……是他的铅笔画。
画的是去年冬天,她猫腰在电视机前摆弄VCD,手指往出抽光盘的细节,人在灯下的影子,还有那宽绰的屋子,一桌一椅都清晰得跟老相片似的。
而画里卷着的是和他一样的MOTO翻盖手机,还没拆塑料薄膜——
后来,归晓父亲凭这手机嗅出早恋端倪。
那时他已经去当兵了,父亲极尽冷嘲热讽:有出息的孩子都是考军校,军校毕业出来再去清北读个研究生,起步就是副营。
像路炎晨那样的明显是逃避生活,什么都没想清楚,考不上军校偏要当兵。
父亲断言,两年后他一定混不出头退伍回家。
以她十六岁的阅历辩不过父亲,可在她心里的路炎晨不是这么一无是处。
他有很多优点。
不抱怨,目标明确,待每个人都是善意体谅的,而对他自己的生活,不管摔得多狠都能爬起来,走得笔直。
哪怕没有爱情,和干净的故事和人在一起,也会像得到了那颗幼年时被家人丢去衣柜角落的小樟脑丸,让人防潮,防蛀,防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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