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丈第一次看到这血腥的场面,其实早就想跑了,可他怕自己一动,这僵尸也会冲过来给自己一下。
汪半仙似乎看出了李老丈的心思,他凑近李老丈的耳边说:“李老丈,你现在照我说的做,我们从地上一人捡一块石子,记住要轻轻的。
捡起后看我的手势,我们同时扔向坟边的河水,水声会把僵尸引过去的,到时我们就往山下跑。”
“你难道没办法制住这僵尸吗?”
李老丈眼皮子没来由的一抖,声音打着颤儿,就跟他那哆嗦的双腿一个德行。
此时李阳正摁着一个半死不活的工人,牙齿磨得咔咔作响,整张嘴几乎嵌进了那个人的脖子里,粘稠而又带着温热的血液不断地从李阳的牙床里滴下,沾的颌下,前胸一片淋漓,不是还伴有一两声兴奋的低吼声,浓重的腥味,呛的李老丈不住的干呕。
“僵尸没有灵魂,我的法术对他没有用。
而消灭僵尸的唯一方法就是烧死他,但一般的火是不行的,要庙里长明灯火,所以我们现在要去取火。
不然等他吃完这些人,他就会去村里杀别的人了,而凡是被他吸干精血的人,很有可能在数日内再次尸变,那时候,就不知道得死多少人了!”
汪半仙掩住鼻孔,抽搐着面容道。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等到天亮再走不行吗?僵尸不是都怕光吗?”
李老丈很害怕,怕自己一动,就会像工人们一样,被自己的儿子不分青红皂白的给扑杀掉。
“非也非也!”
汪半仙无奈的摇头:“他是黑僵,不是普通的尸变,黑僵白天也可以到处走动。
还是照我的办法,快点!
不然来不及了。”
李老丈别无选择,于是二人轻轻弯腰捡起了石子,相互对视后,李老丈对着汪半仙点了点头。
“噗通!”
这石子落水的声音,在宁静的深夜显得格外响亮。
果然,李阳的肩膀猛然一震,就扔下了手中的‘食物’,两只发绿的眼睛露出了贪婪的兽性。
僵硬如圆木般的身体刷的一下就从地上弹了起来,双臂平行向前,腰不扭,腿不折,咚咚咚的就一蹦一跳的跃向了河边,两只‘老柴’胡乱的挥舞着,显然他是一个吃着碗里,却惦记着锅里的主儿,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捕食’的机会。
汪半仙见李阳被引开了,立即拉着李老丈向灵官庙跑去。
两人跑了一阵子,突然李老丈停住说:“儿子,我儿子的魂魄还没拿来。
那个‘坛盅’,我要回去拿。”
“哎呦我的妈哎,李老丈啊李老丈,你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吗?现在回去八成就是死路一条,再说那劳什子哪有人命重要?至于‘坛盅’……”
汪半仙迟疑了片刻,取了一个折中的法子:“等把这丧尸烧了再来拿吧!”
“不行,我不能把儿子丢在那。
不能……”
李老丈认了死理。
“这……”
汪半仙嘴里拉了个长音,犹豫不决,这年头虽然还没人发明出顾客就是上帝这一经典台词,但他姓汪的还是很敬业的,虽说有点小毛病,但却是兢兢业业,不缺德昧祖宗,可谓是神棍中的楷模。
末了,他终于咬了咬牙:“好吧,我汪唯真既然接了你这单生意,就会负责到底。
我去拿回书记的魂魄,你去村上的灵官庙取火种。
李老丈,你要记住!
取了火种,你就回家用它点燃一根白膏烛,然后再把门前倒满油,千万别让火种灭了,等我把这大粽子引回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世界被拯救了。因为我需要一个地方发表文章。...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
万历中兴,明朝最后的辉煌。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打土豪,分田地,为了过上好日子,穿越者毅然掀起一场浩浩荡荡的土地革命...
社畜李白衣意外穿越到一个男尊女卑的大坤王朝,意外成了镇国将军的儿子,李白衣那就一个兴奋,当场就要励志当一辈子的败家子,没事逛逛楼和里面才华横溢的女子探讨人生,学学英语。。。奈何总有人不想让李白衣学英语。也罢!既然不让我学,那就别怪小爷不客气了!...
地球上的许大茂生活压力很大,除了上班以外,其他时间就喜欢反复看,当然作为和其中反派许大茂同名同姓的人,每一次都忍不住要骂骂许大茂,太特么可惜了,一手好牌打了稀烂。这一天,许大茂在电脑上看剧的时候,又看到剧中的许大茂连连吃亏,忍不住把手里的茶杯甩向了电脑,于是乎,上天给了他一个机会,省的他一天到晚碎嘴子,给他机会让他自己去到四合院,看看他自己的故事会怎么变化。ltpgt...
2月11入v,届时万更加红包乌云波前脚从顺治废后剧组杀青,后脚就喜提了重孙的废后诏书。乾隆那拉氏,朕看在往日的情分上留你妃位,望你自省己身,闭宫悔过。乌云波皇上说的是,继后之位,臣妾不配。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