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段时间里,他几乎把左手开发到了极致,就连写字都比右手写得更好看。
唯独没有学开枪,或者说是还没来得及学,就被组织调到后方,为出国留学做准备。
他的自愈能力很强,右手最后还是保下来了。
不过不能再干重活,不能再做精细度很高的工作——他的枪法变得很差,差点连枪都要拿不稳。
但平日生活还是足够了,写点稿件总不至于出什么大问题,故而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他的伤。
秦霁渊的指尖轻轻划过他的每一道伤口:“你这是打了多少年仗?”
“我八岁丧亲,九岁碰枪,十岁开始做些侦查的工作,至于什么时候开始打仗……记不清了,大抵是十一二岁吧。
一直到五年前,不得不离开前线。”
郑时朗的手从他的脸向下游走,不过片刻,对方的衣物就已经被褪了大半。
“你很想回去吗?”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郑时朗从对方的眼里读出几分落寞。
“很想,也回不去了。
告诉你个秘密,我其实特别不会撒谎,很不适合做卧底搞谍报。
小时候撒过最大的谎是找借口翘课去摸鱼,鱼没摸到还被罚跪了一下午。
我猜先生肯定看出我在撒谎了,但他还是放我去了……虽然也秋后算账了。”
秦霁渊心说你当然不会撒谎,认定不会说的话一个字都不提,一次又一次试图转移话题。
不过……江南水乡的孩子,摸不到鱼好像也算一件糗事了。
针锋相对
终于抛却多余的戒备,可以完完全全把身心交给对方。
高脚杯从床上滚下地,碎了满地,残余的红酒绽开,为他的喘息伴奏。
爱意的潮涌翻滚,游走在两个人身上。
最好的红酒合该用来调情,在对方的身上尝到最醇正的酒香,这样才催人醉。
秦霁渊听遍他身上每一处伤的故事,每天清晨准时领取只属于自己的早安吻。
习惯有人同自己十指紧扣,习惯有人抱着自己入眠。
安逸得以为可以就这样度过一生,可以把那些说不得的陈年旧事翻出来晾晾。
连被拴在门口的那段回忆都可以当作谈资,看郑时朗又皱起眉。
“他还活着吗?”
“嗯……你说那个渔民?不知道,兴许死了吧。
那么多年前的事了,不想也罢。”
秦霁渊顺手拿起床头的书,那本他带回来的《死魂灵》。
渔民死了。
秦霁渊不知道的是,刘生当上蛟龙帮二把手之后还回过一次家——那个早就泯灭于时间洪流的破仓库——他回去解决些陈年旧怨。
郑时朗手里是用来记随笔的笔记本,他睡前总要记点什么:“你怎么开始看这本书了?”
“怎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郑老师能看,我就不能看吗?难道这是郑老师和那个覃少爷的定情信物,我不该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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