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国胜道:“幸好夏夏没事,救了夏夏的那个知青,得好好谢谢人家,你看看,家里有什麽,给人家拿点过去,好好感谢一下。”
“还用你操心,等会儿我就去。”
周爱娟想了想,拿了十个鸡蛋,打算明天去买点猪肉,请那个知青来家里吃顿饭。
知青点的情况她还是知道的,吃的是大锅饭,一斤肉送去,估计就吃个肉味,还不如她在家里做好,再请人来家里吃。
决定之后,周爱娟打算这十个鸡蛋等到明天请人吃完饭再给。
阮夏喝了药,又睡了一觉,身体就已经恢複了,她也没在屋里待着,出来帮着周爱娟弄野菜,这些野菜要多碎了和粮食拌在一起喂给鸡吃。
周爱娟看到她出来,还不想让她帮忙,“夏夏,你怎麽出来了,多躺一会呀。”
阮夏笑着道:“娘,我没事了。”
周爱娟看阮夏脸色正常,也没发热什麽的,就没说什麽,由她去了。
两人坐在院里,头对头的忙着,周爱娟把自己的打算和阮夏说了一下,“夏夏,人家何知青救了你,我和你爹就商量着请人家来家里吃顿饭。”
阮夏觉得没问题,人家奋不顾身跳水里救了自己,吃顿饭是应该的,“嗯,都听娘的。”
然后阮夏想起自己落水是被人推下去的,想了想,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周爱娟,
周爱娟一听女儿说是被人推下水的,直接炸了,“什麽?!
是有人推你,天杀的,那个畜生这麽狠心?不行,我得跟你爹说说,必须查!”
阮国胜听了也很生气,女儿天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能跟什麽人结仇,就算有,能是什麽样的过节,竟然想要人命!
阮国胜想了想,叮嘱周爱娟让她别把事情说出去,他先暗中调查一下再说。
第二天,周爱娟让大儿子阮征去买了两斤猪肉,现在还不是农忙时候,周爱娟早早就在厨房开始準备中午的饭。
阮夏早上醒来的时候看着简陋的房间还有点没反应过来,清醒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是七十年代的阮夏了。
天气不冷不热,阮夏看了看自己能穿的衣服,发现大多都是深蓝深灰颜色的,找出唯一一件衬衫,配了条深蓝色灯芯绒的裤子,原主头发很长,已经及腰了。
阮夏把头发编了一条三股辫,不太熟练,编的松松垮垮的,不过也挺好看,阮夏以前的头发从来没长过肩。
因为她比较懒,懒得打理,所以只要头发长过肩,就会去理发店给剪短到肩膀。
现在突然变成及腰长发,阮夏还是有点不习惯的。
收拾了一番,阮夏就去厨房帮周爱娟了,她适应的很快,现在已经学会用土竈了。
做饭方面她是没一点天赋,所以就揽下了烧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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