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孙氏刚提起话茬,金氏便立即将女儿往娘家带,她怎么可能不多想?本以为金氏不会太糊涂,却不曾想,原是自己太高估了她——她被孙氏哄骗了这么些年,对孙氏言听计从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与本能,根本不可能拒绝孙氏的提议。
以孙氏的脾性,这一回她若是去了金家,还不知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呢。
不过,眼下她却没有任何理由拒绝金氏。
毕竟,孙氏并未明说她的打算。
偷听长辈说话这种事,也不可能作为凭据提出来。
在金家没有透露出更进一步的想法之前,她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让张峦替她做主。
于是,张清皎只得轻声答应,也没有忘记将张鹤龄带上:“娘亲,带着鹤哥儿一同去罢。
咱们都出了门,也不好将他一人留在家里。
这些时日,鹤哥儿的学业进度甚是不错,也该稍稍奖励他才是。”
见张鹤龄睁圆了眼睛望过来,金氏心头一软,已经全然顾不上昨日孙氏叮嘱的那些话,连连点头。
尽管她如今绝大部分注意力都分给了小儿子,但大儿子也是她的心头宝,她自是不舍得让他失望。
不多时,金氏便带着姐弟俩乘着马车去了金家。
金家与张家离得并不远,穿过兴济县城的数条街道,来到专门卖文房四宝以及书的文秀街便是了。
金家在这条街上拥有一间书肆、一间笔墨纸砚铺子,都是祖业,经营得很是红火。
当年给金氏当嫁妆的小铺子是外祖父还在的时候另外购置的,专门卖笔墨,生意却是一日不如一日。
金家便住在书肆后头的两进院落里,马车从书肆旁边的胡同里穿过去,不多时就停在院子前。
金氏下马车时,照旧是舅母许氏带着女儿金大姐前来相迎。
趁着她们在寒暄,张清皎轻声对张鹤龄道:“今天我有些不舒服,鹤哥儿能时时陪在我身边么?”
张鹤龄一怔:“姐姐不舒服怎么不早说?咱们这就让人去附近的药堂叫个大夫来瞧瞧。”
“不是什么大病,不必担心。”
张清皎微微一笑,“只是不想落了单而已。
况且,你也知道,咱们与表兄表妹都说不上甚么话,倒不如凑在一起,或许更有趣些。”
表兄金琦就是个大号的熊孩子,表妹金大姐每天只知道做女红,她与他们兄妹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我一点也不想见表哥表姐,倒不如咱们俩一起去外头走走呢。”
张鹤龄虽然也曾经是个无可救药的熊孩子,但他与金琦差了足足十岁,彼此根本无法理解,更不可能成为志同道合的小伙伴。
金琦嫌弃表弟年纪小,除了闯祸之外什么都不懂;张鹤龄嫌弃他看不起自己,长辈让他带着自己顽耍时,总是寻借口不管他。
这对表兄弟可没有什么惺惺相惜之情,反倒是彼此都有些看不顺眼。
姐弟俩达成一致后,便都利落地下了马车,给舅母许氏见礼。
许氏是个性情软弱的女子,说话细声细气,极其柔顺。
金大姐几乎复制了她所有的优点与缺点,十三四岁的小姑娘红着脸垂着眼睛,揉着自己绣的帕子,好不容易方细细地说了几句场面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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