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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2页)

“那大老板叫什么?”

秦墨也就是顺口一问。

“嗯~~~好像是严、严博秀,对,就是严博秀。”

“咳咳咳!

!”

“墨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快喝汤!

!”

吃个饭都能噎到,真是的,看哥哥和墨哥的眼神,就知道这个严博秀两人应该是认识的。

“你们认识这个姓严的?”

不会那么巧吧!

世界真的好小啊!

不过幸亏这个不是那个‘笥’,不是这个就好。

看着秦墨喝着汤,李寒就给小安解释道,“这个严博秀是少爷也就是东方笥的挚交好友,从小和东方笥一起长大,认识我和秦墨的。”

事情大条了!

“那.......我还赴三个月后的约定吗?”

这世界还真是小啊!

李寒想了想,“赴,而且是我和你一起去,他知道我已经脱离东方楼四年了,在说我和秦墨当时根本不熟,如今大大方方的去赴约他反倒不会起疑,若是畏手畏脚的反倒让他想一探究竟,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在他的眼皮底下”

李寒说这番话时一点也不像个农家汉子,冷静、睿智、自信......

“哥哥,你好帅啊!

!”

王小安越来越觉得自己没有嫁错人诶!

明明很严肃的事情又被王小安破坏了气氛,不过秦墨倒是轻松了一截,吐出一口气,“如果在碰见他,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曾经爱的入骨,想忘掉是不可能的,自己只有不去想他。

“墨哥,别多想,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放松心情,好好安胎。”

是啊!

自己现在最主要的事就是把宝宝生下来,这辈子有宝宝有小安李寒就够了。

点点头,示意自己没有事,让两人不要担心自己。

既然自己说好了三个月后又有一本书,想了想,打算写笑傲江湖,说实话对于金大的文,王小安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笑傲江湖中的东方不败,只有此人的傲气才可称得上‘笑傲江湖’,不过金大原著中东方不败的下场颇为不值,那杨莲亭根本就是个混蛋,每每看到东方那样一个潇洒的人却为此人犹豫,断了自己的真性情,都要唏嘘一番。

后来看了东方不败的电影,对于徐克笔下的东方王小安还是喜欢的,不过自己还是想给东方一个更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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