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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春来不求靠这个大富大贵,实际上,他现在赚到的钱,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足够他挥霍好几辈子了。
他费心费力地弄这么些个山头,说到底,不过是想让那些小妖能靠自己的双手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不必在大荒山里苦熬,靠着捡垃圾活着了。
他仔细想过,不管是砍伐荆条还是养蜂取蜜,都是小妖们能做的事情,而且还不需要他们去打猎拼命,甚至于,如果蜂蜜价格好的话,每年光靠卖蜂蜜赚来的钱,就足够小妖们吃饱穿暖了,那些荆条,倒是可以继续让山民们来砍伐。
只不过,知道山里有妖兽,余春来想,只要脑子还在的,估计都不敢进山砍伐荆条了吧?毕竟,赚钱哪有活命重要呢?
对于凡人世界对妖族的这种误解,余春来一点都不想去澄清。
有时候,无知和畏惧,比任何高科技的防盗装置都更加牢固,因为恐惧,所以不敢靠近,余春来不怕那些小妖因此而寂寞,妖兽不怕寂寞,只怕因为上天赐予的天赋而为人所垂涎……
这样就好,凡人害怕他们,修士们因为与妖神的契约而不敢私自狩猎,只要不离开这个山头,他们就都是安全的。
更何况,余春来还找了一些大妖来看场子,一般的修士,就算想冒险犯规进山狩猎,只怕也不是这些妖兽的对手。
“这里空气真好!”
呼吸着山间带着果香味的清新空气,余春来简直都不想回去了。
只有出来了才知道,大荒山的生存环境究竟是有多么的恶劣。
这个时空可没有什么空气污染一说,更没有雾霾,初秋的山里,薄雾飘散,林间鸟语花香,大片大片的荆条上,尖刺正在脱落,已经有鸟雀迫不及待地停在枝条上,享受这一年一次的甜蜜盛宴了。
或许已经通过各大门派,知道这里今后就是妖族的地盘了,今年再没有山民进山砍伐荆条,没有这点外快,山民也不会饿死,可是,万一在山里遇到妖兽,那可就死定了!
甚至于,一些距离山脚很近的村庄,都已经集体搬走了,哪怕是最守旧的族老,也不敢再留在这里居住,生怕万一妖兽下山,把他们那把老骨头给啃了,那可就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在古代,死无全尸可是最令人恐惧的,因为没有尸体就无法下葬,没有墓地,死后连个给自己烧纸钱的都没有,想想都是生无可恋,搬家!
必须立刻搬家!
于是,迎接余春来他们的,就是一个已经被抛弃了的村庄。
这村庄不大,从头到尾也不过二十来户人家,大概是从前就近打猎的山民吧,这编仓山虽然没有什么大的猎物,但因为有很多荆条果实,因此山鸡鸟雀什么的特别多,猎物也算丰富。
余春来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并没有赶走这些村民,但实际上,这些村民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世代居住的地方。
他不知道怎么去补偿这些村民,只能想着,万一这些村民还愿意回来打猎的话,只要能找到人,他会想办法给他们一些补偿的。
“今晚就住在这里吧,明天上山看看。”
余春来让人把路上顺手捡拾的柴禾放下来,卷起袖子开始准备做饭。
他刚把袖子卷起来,冷不丁就发觉左肩一沉,这熟悉的重量……都不必回头,余春来就知道,他家猫祖宗跟来了。
真是的……嘴上嫌弃人家烦,还不是屁颠屁颠的跟过来了?
余春来强忍笑意,恭敬地将容易害羞炸毛的毛团子妖王殿下从肩膀上取下来,放在一边脱下来的外套上:“殿下你忙完就过来啦?吃饭没有?”
当然没有!
快去做饭啊蠢奴!
妖王殿下怒瞪,该死的,都说了不要摸男人敏感的地方,屁股不可以,头也不可以!
尾巴……当然更不可以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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