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准备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兰时领着肖夙,贴着五郎坐,同五郎一起烤火。
兰时剥了颗栗子放到五郎掌心,“五哥你瞧这孩子根骨如何?不然你收他为徒,教他些防身的本领。”
“傻!”
五郎接了贿赂,一指头敲在兰时头上,“那太子都肯给他赐姓,你带着他去寻太子,便是没有杜太傅这层关系,只这人是你领过去的,他就没有不应的。”
太子殿下,一颗心两面都写着姜兰时,若是兰时是个昏聩的,只怕太子殿下能做出烽火戏诸侯只为兰时一笑的举动来。
兰时琢磨五郎提的法子倒也行,将这孩子养得亲君会更好,无论何时都与天家一心,才能不惧流言蜚语和朝堂倾轧。
不过有件事,还是可以让自家两位兄长知道,兰时冲肖夙点了点自己的颈下,小狼崽聪明地很,自觉地将那玉佩从衣领里拽出来,兰时看着那佩玉,忍泪笑道:“十二哥说,七哥曾经倾慕过一女子,至死没能说出口,他也没机会知道,他倾慕之人,也相思多年,现在大愿得成,寻他去了。”
如今想来,安知曾经想修篱种菊的七哥,不是为了去配那能封王拜相的杜家女管仲。
七哥的字迹从习字那天起就圆圆的,刻在那玉佩背面的承谌二字虽尽力飘逸,从姜帅和五郎的位置远远看去,还是圆圆的。
姜帅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不忍再看。
“他若想留在北境,便随他,北境军还是能护住个孩子的。”
与姜家子有旧,这五个字,能让姜帅护他一世。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进帐来一直扯着兰时衣角装乖的肖夙,拽着兰时的衣角往前跨出一步。
很认真地自行决定去留,“我知道我要当突厥王,阿妈说异姓王就是要住在大凉都城里过一生的。”
杜蘅送给大凉的最后一份礼物,是突厥必须要面对的末日。
五郎这才把目光从玉佩上移开,落到这卷毛小狼崽身上。
“此子前途无量。”
年纪虽小,往后也必定差不了。
兰时深以为然,“杜蘅姐姐拿毕生所学养出来的孩子,就该是突厥的克星,引着突厥消磨斗志,安于臣服。”
“这事宜早不宜迟,眼瞧着都过年了,太子殿下得回宫去同陛下一起受百官朝拜才是正经。”
太子殿下的战场,在朝内,不在北地。
兰时站起身来,握住肖夙的手,“我带他去好好洗洗,兄长们,突厥易主的消息可得在三日内传遍突厥,不对!”
兰时反应了下,寻思反正都到这一步了,干脆闹个大的算了。
“最好传遍四境,这消息自己长着腿跑到大凉境内,,到陛下耳朵边去,京城里可还有个回不去家的突厥使团呢。”
当初留那二皇子一命是怕突厥狗急跳墙,现在可没什么畏惧,就算这一帮,无声无息地死在京城,对外只说悄悄回突厥去了,也没人过问什么。
“知道了!快走吧!”
姜帅听兰时提起太子就心口绞痛。
旁人家是嫁出去的女儿,既嫁出去,便由夫家烦忧去。
他们家这个,不嫁出去还把太子招进门来了。
二人双双往他眼跟前一站,便给他添了无尽的烦恼。
兰时带着肖夙,忙不迭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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