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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有些失望。
我在此也不得不承认中国人追求的是一种界于君主制与共和制之间的制度,这种制度目前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
但值得庆幸的是中华帝国地学者虽然都有着教条主义的毛病,弘武女皇却是一位彻底的实践主义者。
她以武力的手段在这个国家推行宪政制度。
若非如此还真的很难想象坚信‘以德治国’的中国文人会有能力跨出立宪这值得称颂的第一步。
正如女皇曾经对她的臣子们说的那样,与其坐在岸边无休止地讨论如何过河,还不如先摸着石头过了河之后再把经验写下来。
值得玩味的是中华帝国的女皇虽是一个经验主义者,可中华帝国地首相黄却像是一个干涉主义者。
他秉承了中国历史上历代改革家的意志。
始终认为政府需要对经济进行必要的干预甚至控制,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增加国家的财富。
事实上一些中华的学者例如我先前提到的顾也明确地指出中国古代的数次变法变质上是‘利出一孔’的翻版。
也就是国家采用政治经济法律手段垄断生产和经济,从而在短时间里敛取大量的财富。
而这种做法的更深一层用意则是,因家控制一切谋生渠道同时垄断社会财富的分配,那么人民要想生存与发展,就必然要事事仰给于君主的恩赐,这样君主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奴役支配其治下的民众。
很显然这是极端专制的手段,是不悖于自由经济规律的。
就我本人所知弘武女皇并不赞同这样原观点。
因此中华朝的女皇与内阁也并非像外界传闻的那样步调一致。
说到这儿,我倒是不得不提一下弘武女皇本人对于君主定位的看法。
毕竟英格兰共和国已经崩溃,不列颠迎回了查理二世。
我认为相关的忠告可能会对你们有些帮助。
就像我上面说的中国文人一直真诚地相信统治者能够被他们劝服实行仁政,从而实现他们以德治国的梦想。
不过弘武女皇曾明确地表示相比以德治国她更支持以法治国。
但她同时也指出在一个立宪的君主制国家中君主并不需要事事亲历亲为,而是该‘无为而治’。
‘无为而治’是中国道家学派的一种治国理念。
仅从字面上解释的话,意思就是什么都不做。
中国契约说的研究者们对这句话的延伸解释是遵从‘自然法’。
而弘武女皇对这句话的理解却是,一个贤明的君主应该将权利托付给内阁与议会,并尽量少地干涉行政与司法事务。
只有这样皇室与君主本人才能在民众心目始终保持高尚的形象。
相信弘武女皇的这段话一定会让欧洲的君主制支持者大跌眼镜。
但我认为同时它也应该能给英语的政局带来一些启示。
总之在而今一片漆黑的欧洲能在遥远的东方看到些须灯光实在是件令人欣慰的事……”
“差不多就这些了。
伯爵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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