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说你,都没好呢,就护上了。”
吴茜皱着鼻子直摇头,“你这样狠不下心,果然没有做坏女人的天赋。”
从余葵认识时景那天起,他就是天之骄子,宠辱不惊,还拥有很强的抗压能力,流眼泪放在他身上,总觉得违和,认识那么多年,她也只在昨夜酒后,见他眼睛湿过一次。
画面在脑海里闪过。
她盯着台灯发怔,隐忧又一次浮上心头。
她昨晚便隐约有感觉,今天相处过后,这种直觉更强烈了,她不知道时景这些年经历了什么,却隐约觉得,他身上像背着一座山,心里藏了很多事情,整个人都活得很累。
她提了两次,第一次说他变了,第二次问他过得好不好。
时景都简单揭过了。
少年时景尽管高冷,却也时常在余葵面前显露他意气风发、肆无忌惮的一面,而现在,他明明看上去变平易近人了,却不再随心所欲,他似乎每时每刻都在收敛自己。
他好像,活得一点儿也不开心。
这些改变,到底都在什么时候发生的呢?
周一。
余葵难得在闹铃响起之前睁眼醒来。
放在往常,她的穿衣风格就是球鞋毛衣外套,怎么宽松舒服怎么来,更冷的时候,再加件羽绒服,日复一日。
衣到用时方恨少,她找了一圈,才发现大多毛衣袖子都起球了。
一咬牙,她取下衣柜里最贵一件单品。
还是去年跟易冰在三里屯逛街,被大小姐按头买的,设计品牌很有质感的小黑裙,及膝长靴,外搭雪白的羊毛开衫大衣。
为了搭配这条精美的裙子,余葵甚至坐到镜子面前化了妆。
不是那种打工人敷衍版的,她仔细夹翘睫毛,刷得根根分明,又涂上水蜜桃色唇釉。
出门前,对全身镜拨了下头发,眨了一眨眼睛,整个眼妆和耳环的宝石呼应,闪得波光粼粼,是气场十足的惊人美貌。
美术人的手艺真是没话说!
走到电梯口,她又隐隐后悔起来。
会不会太隆重、太夸张了?
显得她很春心荡漾,很迫不及待?
全妆上班,余葵明显感觉回头率和关注度都比平时高不少。
买咖啡时,收银小姐还夸了她的眼妆漂亮,女人的自信心,大抵都是这么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渐渐地,她肩膀扩开,衣摆也带风了。
才进办公楼层,同事便送上赞美。
“Kerry,你今天好漂亮,下班有约会吗?”
其他人闻言,纷纷把脑袋探出工位,夸完一圈八卦起哄:“是小宋总吧!”
余葵制止了议论。
一进办公室,桌上向日葵和黄玫瑰混搭的鲜美花束映入眼帘。
助理笑起来解释,“是小宋总送过来的,还说等你到公司,让我跟他打声招呼,他有点事儿下来找你说。”
“你就跟他说,不用麻烦了,等会儿我上去开会时候,找他一趟就行。”
余葵开电脑,把大衣搭在椅子上,回头,“对了,花拿去插在茶水间那瓶子里吧,我这儿没地方放,浪费了。”
小助理抱着花出了办公室。
大家交换眼神,唉,襄王有心,神女无心啊。
实习生嘀咕,“Kerry怎么想的呀,小宋总这种级别的钻石青年,人绅士,长得帅,又有钱,对她又一片痴心…难不成她自己也是个低调富二代,所以才不为所动?”
“有Kerry那么隐形的富二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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