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折腾了这么久,李牧笙打消了出去吃饭的念头,他从衣服里掏出一个合金戒指,在手上把玩了几下。
这戒指看起来不过是地摊货,带着毫不掩饰的廉价,但李牧笙却视若珍宝,找了链子串着,随身戴在脖子上。
李牧笙把戒指戴到了手上,随后微微俯身虔诚地吻向自己的手指,似乎在怀念着什么。
李牧笙第一次见到秦赋是在6岁的时候。
6岁以前,李牧笙曾拥有过一个算得上幸福的家。
外祖家虽然家道中落,但曾经也算得上豪门,母亲便是那样的家庭教养出来的富家千金,温柔知理,连高声讲话都不太会。
父亲则一心埋头学术,年纪轻轻就已经颇有造诣,拥有大好前程。
但6岁以后,父母在空难中丧生,李牧笙没了家,也没有了任何在世的亲人。
好在母亲闺阁时的闺蜜罗疏雪找到了他,收养了自己挚友留下的唯一骨血。
秦赋便是罗疏雪的亲生子。
秦家与李家、外祖家都不同,是彻彻底底的望族,据说其家族产业,也就是如今的盛安集团,可以追溯至民国时期,数代豪门清贵,住得宅子都是李牧笙想象不到的大。
罗疏雪亲自到福利院去接的李牧笙,给他带了许多零食,当时李牧笙太过年幼,很多记忆都模糊不堪,但他清楚记得罗疏雪当时把自己抱在怀里,柔声细语地安慰他,说以后就又有家了。
李牧笙流着眼泪,小声地啜泣着。
任何人都抗拒不了家人的温暖。
汽车把李牧笙带进了那座大宅,罗疏雪抱他下车,门口佣人站了两排,朝他们弯身行礼,像旧时大户人家卖身的仆役,颇有封建残余的味道在。
还没接触到门口,李牧笙就看见大宅子里跑出来一个男孩,和自己差不多大,模样很漂亮,很像罗疏雪。
“小赋,这是你牧笙弟弟,以后就是我们的家人了。”
罗疏雪说。
李牧笙是罗疏雪个人名义收养,不能算是秦家人,也不会有任何威胁秦赋继承权的可能,但秦赋还是没有任何理由地厌恶他。
秦赋看着蜷缩在母亲身边的男孩,读不懂所谓兄弟情谊,只觉得母亲的宠爱被人分走,很是气愤,大叫着说自己根本没有弟弟,问这是哪来的野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郎君金榜题名,糟糠妻被骗下堂。天灾人祸频频,下堂妇死得凄凉。重生归来,她不仅要踹渣夫夺家产,还要在天灾荒年,广积粮高筑墙,过上悠闲好日子...
穿越到自己写的书里,换做任何人都会欣喜若狂,可温亦谦却有点慌。早知道我就不写黑暗文了,随便出个门都能遇到几个变态杀人狂,这谁顶得住啊s黑暗风,沙雕向。...
大胆开个预收穿成病弱反派的未婚妻以下是本文文案穿成男主无c文中不配拥有姓名的反派病弱同桌,身娇体弱一步三喘的覃莳得到了一个学习系统。努力学习可续命,可惜系统十分抠门,覃莳头悬梁锥刺股却依...
世界被拯救了。因为我需要一个地方发表文章。...
兵王,这是在任何一部字典上都查不到的词,士兵创造这个称呼仅是为了表达对他们中间绝对佼佼者的敬佩和尊敬兵王,士兵中的王者,他们仅仅是士兵中的王者,也许他们永远也成不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将军,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