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豪斯苏醒之后,三大家族很快和大汗帮开战,把他们赶到了这个偏远的地方。
安德端起卡宾枪,用瞄准镜观察起远方。
他看到了穿着富有部落特色皮夹克的哨兵正在向他们走来,显然双方都注意到了彼此。
“我觉得他们看见我们了,老大。”
佩瑟看起来有点紧张,“他们不会因为我们是维加斯来的而对我们抱有敌意吧?”
“噗,怎么说呢,”
安德笑着放下枪,“你只要别紧张就好。”
迎面向他们走来的是一支巡逻队,领头的是一个金发壮汉。
以废土人的眼光来看,这身材实在过于恐怖了:比安德高出一个头,身上的肌肉结实得就像石头一样,真不知道是怎么喂出来的。
“这里是大汗帮的领地,你们是谁?”
“我们是从维加斯来的,但我们不是三大家族。
我代表一个新晋成立的帮派,想来和大汗帮谈生意。”
“生意,嗯?”
金发壮汉向前走了一步,在安德面前挡住了所有的阳光,一旁的佩瑟情不自禁地向后退了一步。
安德却并没有退缩,他知道这个金发壮汉是谁,也相信他现在的理智并没有受到药物腐蚀。
“维加斯人。”
金发壮汉往旁边吐了一口口水,“闻起来就像维加斯。
只不过是穿上了好衣服,就装出一副文明人的样子。
如果……”
他抽出腰间一把锋利的匕首,在安德面前把玩起来,“如果你们想耍什么花招,那就别怪我削掉你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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