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手里钱不够,能否先暂住一段时间。”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吃了糖衣,炮弹打回去。
丹乐自然同意,他清楚的明白,这一座小院对于寻常人来说一辈子都买不起,但对于丹火只是九牛一毛。
在官府那签了契约,象征性给了一两银子,这座小院的产权就归他了。
丹乐早有准备,在官府打过招呼,进去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事情已经解决完了。
出了官府,白杨内心也松了口气。
青楼再安全,他也不放心。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也是在丹乐的讲述中他才明白了为什么黑乌鸦看他不顺眼。
一方面是丹火为他要的巡公领头的位置,这个位置黑乌鸦眼馋很久了。
另一方面是黑乌鸦曾经也跟过丹火,当过一段时间的管家,后来不知道什么情况两人就生疏了。
似乎是当狗不成气急败坏了——要知道黑乌鸦当初都没享受过白杨现在的待遇。
“新买了一套院子?”
白云搓着通红的小手,放下盆里的衣服,眨着眼睛不解的问道。
“嗯,托人买了一套,这地方……”
白杨开口,看着周围往来的人群,自觉的停下嘴。
楼里这套用粥方换来的屋子并不算差,可惜,如果不是在青楼,他还真准备住下了。
他一个男人倒是无所谓。
“嗯。”
白云点头,没有问任何问题,在她心里哥哥顶天立地、无所不能,区区一套房子算的了什么。
“我们以后就不搬家了。”
看得出妹妹的犹豫,白杨开口安慰道。
“哥哥,最厉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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